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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正式施行

2018-03-31 20:20    

原标题:《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正式施行

处理方式处罚方法 更精准明确

佛山日报讯 记者陆佩仪报道:昨日,记者从区市场监管局获悉,《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下称《办法》)已于10月1日颁布并正式施行。《办法》明确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范围,同时规范了处理方式及处罚方法。

《办法》共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哪些属于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同时也规定了两类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这两类活动包括: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条例放宽了经营活动该范围,有利于鼓励社会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

同时,《办法》规定,执法人员应当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具备办理证照的法定条件、经营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应当督促、引导其依法办理相应证照。这一规定有效避免了一概取缔的简单化执法。

以往,一旦执法人员一旦发现涉嫌无证照经营的场所,将予以没收工具。而目前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可以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法律、行政法规对其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鉴于其社会危害性不大,《办法》适当减轻其法律责任,不再予以没收工具。

为规范区内市场秩序,目前区市场监管局针对食品药品等领域,开展了打击非法行为的百日行动,进一步净化市场,清除不良因子,维护市民合法权益。

编辑|张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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