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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法院案例说法:法定继承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2018-02-23 11:12    

原标题:即墨法院案例说法:法定继承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遗产是亲人去世后,留给我们的最后的礼物。然而,我们应该如何继承遗产?或者说应该由谁

继承遗产?这些问题一个解决不好,就很容易引发遗产纠纷。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个小案例,带您简单了解法定继承时应当注意的几点法律小知识。

案例回顾

2017年7月,石某某与其父石某就房产继承发生纠纷,石某某向即墨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分割其母张某的遗产。

即墨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石某与被继承人张某于1983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即原告石某某。被继承人张某于2009年9月去世,张某父母于2008年先后去世。

法院认为,被继承人张某与被告石某系夫妻关系,被继承人张某名下财产系与被告石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故被继承人张某的遗产应为其名下所有的财产的一半。综上,被继承人张某名下的1/2财产归被告石某所有,另1/2财产由原、被告各继承1/2份额。最终确定,原张某名下四处房产及银行存款由原告石某某继承其中各1/4份额,其余3/4份额归被告石某。

法官说法

法定继承虽是常见的主要继承方式,但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上述案例无有效遗嘱,因此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法定继承中,作为继承人,主要应注意以下四点:

一、遗产继承应当按照一定顺序。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三、继承人之一与被继承人之间为夫妻关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四、涉及代位继承、转继承的,应明确其他继承人是否放弃继承权利。继承法中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小提示

一、《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二、《继承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三、《继承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编辑:满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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