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乐网
当前位置: 首页 >头条 >国际 >正文

美国民众持枪自由对错难分,但其历史上已有四任总统死于民众枪口

2018-03-08 20:19    

1787年美国的制宪会议上,美国人把持枪的权利写进了宪法。美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公民有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政府不得侵犯。”从此美国人持枪的行为受到了法律保护,在这之后开枪杀人也就更加的自由了。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还有过这样的演讲:“一个自由的民族不仅应该武装起来并接受训练,还应该拥有足够的武器和弹药,以免遭受来自某处的压迫,包括他们自己政府的压迫”。

终于第一个总统死在了自由持枪的宪法下,1865年4月14日,南方军队投降后第5天,林肯在华盛顿福特剧院被枪杀。凶手为剧院的演员约翰·布斯。在南北战争期间,约翰·布斯是南部联邦的极力支持者,因不满林肯的政策,开枪射杀了他。在此后的一个世纪里,平均每三十年就有一位总统死于美国民众持枪自由的宪法之下。

1881年7月2日上午9:30美国第20任总统詹姆斯·阿布拉姆·加菲尔德,在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遇刺。1881年9月19日晚10:35死于感染。据说,行凶者因为不满当时的工作岗位,于是开枪射杀了总统。

1901年9月6日下午4:07美国第25任总统威廉·麦金利在纽约州布法罗的Temple of Music遇刺。1901年9月14日上午2:15伤情恶化去世。行凶者是无政府主义者。

1963年11月6日美国第35任总统约翰·菲茨杰拉德·肯尼迪中午12:30在德克萨斯州达拉斯遇刺身亡。行凶者到底是谁,至今仍有争议。

百年四位总统的遇刺难道不能说明什么?美国民众应不应该持枪?持枪是维护自由还是社会不稳定的潜在因素?各界专家口水战还要打到什么时候?这些我们都无从得知,只愿持枪者能够多一些约束,好让类似灾难不要再发生。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

榜单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