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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莹颖案最新进展:证据显示嫌犯以残忍酷刑虐待致章死亡 章莹颖失踪四大悬念揭秘

2018-03-08 20:46    

北京时间10月4日美国联邦检方向大陪审团提出对章莹颖案嫌犯追加起诉罪名,正式决定以“绑架致死罪”起诉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该罪名一旦成立,克里斯滕森最高可判处死刑。另外多项证据以及FBI的调查结果证明,克里斯滕森以残忍酷刑虐待致章死亡,警方也掌握了作案工具。截至10月4日,距离章莹颖失联已近120天。

美国检方对涉嫌绑架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的被告人布伦特·克里斯滕森提出绑架并导致章莹颖死亡的新指控。新起诉书提供证据说章莹颖是在绑架过程中死亡的;克里斯滕森实施犯罪的方式令人发指,特别残忍恶劣,包括酷刑或严重的肉体虐待;克里斯滕森犯罪有计划、有预谋,并导致受害人死亡。如果被定罪,被告将面临死刑或者终身监禁。

从左至右:章莹颖小姨叶丽钦、父亲章荣高、男友侯霄霖。

此前,章莹颖家属方面向中发布一份公开信。在公开信中,章莹颖家属通报了家人近况、未来计划、捐款安排等相关信息。公开信还汇集了目前家属所了解到的十一个问题,并进行了回答。

此前,有人因章莹颖家属聘请两位拥有处理移民业务经验的代理律师,质疑其家人有移民倾向。对此,章莹颖家属在公开信中回应其为“无稽之谈”,并表示:自始至终,家人从未向他们咨询过包括移民在内的任何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章莹颖家属代理律师王志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这些质疑完全没有根据。“他们现在在美国主要的目的就是希望能够尽快找到莹颖,带她回家,同时也在时刻关注警方和检方对于案件的安排和案情发展。”

美国当地时间8月28日,涉嫌绑架中国学者章莹颖的嫌疑人克里斯滕森再次出庭,而他的律师布鲁诺提出了延后审判日期的要求,联邦法官决定将原本定于9月12日的庭审延后到2018年的2月27日。对于这一决定,章莹颖家人的法律援助律师王志东称,由于证据量巨大,辩方和检方联合要求法庭将审判日期延期是意料之中的。他还认为,嫌犯或以交代章莹颖的下落为交换条件,来换取对他的从轻起诉甚至是判决。

检方表明,检方有意提出追加起诉。目前法官已经将本案的正式审判日期定在2018年2月27日, 庭前会议的日期定在2018年2月12日。法官为本案预留出三个星期的审判时间。法官同时表明,这些日期已经确定,不再推迟。在此期间,嫌犯将被继续关押。法官还要求,追加起诉之后需通过美国司法部长的程序应于2017年12月15日。

据中国新闻网援引美国媒体23日报道称,中国访美学者章莹颖失踪案犯罪嫌疑人的代理律师表示,计划向当地法庭申请更长的准备时间为嫌犯克里斯滕森(Brendt Christensen)辩护。

嫌疑人布伦特·克里斯滕森

伊利诺伊州中部地区联邦法院法官埃里克(Eric Long)将这起失踪案的首场预审听证会定在9月12日举行。对此,嫌疑人的律师布鲁诺(Tom Bruno)表示,他们计划向法庭提交一份动议,申请取消并延时举行预审听证会。据当地媒体报道,这位辩护律师日前给媒体邮寄了一份声明称,当前政府部门没有向辩方提供如法医实验室报告等案件材料。此外,政府手中还留有一些来自各种渠道的视频证据。因此,预审听证会开庭前,他们表示需要更长的时间搜集材料。

据悉,8月12日,当地政府首次为辩护律师布鲁诺提供了案件材料,包括来自美国联邦和伊利诺伊州执法部门的1000多页报告。

当地时间22日(星期二)下午,章莹颖的家人在美国举行记者会。

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6月9日在美国伊利诺伊州香槟市失联已经过去近80天,章莹颖的下落依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据美国中文网报道,当地时间22日,章莹颖的家人在美举行记者会,这也是章莹颖家人在绑架案嫌犯克里斯滕森被捕后首次举行公开记者会。

FBI或有新证据,希望社会继续捐助

章的男友侯霄霖提到,根据FBI告知,目前已经有新的证据提出,但他并不清楚详情,他也代表章家人说,“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他们一家人会直到找到章莹颖再回中国。

侯霄霖也希望各界继续捐款,支持章家在美国的生活费用,以及章家人来美的签证、机票费用,而未来可能也需要支付聘用私人侦探与相关法律费用的开销。

侯霄霖说,律师估算这笔费用需要50万到100万美元。章莹颖Gofundme的募款帐号,日前的募款目标从15万提高到50万,而所募得费用,除了将协助家人在美国停留费用外,也提到将作为“实现章莹颖支持家人的梦想。”

莹颖爸爸出席了此次庭审

美国中部时间15日下午3点整,嫌疑人Christensen再次出现在了法庭上!这一次。他会说出案情的真相,会告诉我们失踪20多天的莹颖,究竟身在何处吗?

嫌犯首次披露重大信息:

Christensen穿着灰色条纹囚服,戴着脚镣丶脸色苍白。在简短庭讯中大多保持沉默,只有回答法官问话时,会点头并回答“是”。在聆讯过程中,有3名白人进入法庭,现场曾一阵骚动,并传出3人为Christensen的父亲及家人,但未获证实。

根据《The News》最新直播报道,嫌犯Christensen在这次庭审中首次透露了以下重大线索:

1丶现身莹颖祷告会,密谋着另一场绑架:

6月29日晚上,位于伊利诺伊州厄巴纳的克兰纳特表演中心,曾经有一场自发的为祈祷章颖莹的音乐游行,而嫌犯Christensen就出现在那里,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他出现在那里是捕捉其他潜在受害者,密谋着另一场绑架。FBI对其全程监听,在今天庭上,Christensen首次公开描述,他心中的“理想猎物(characteristics of an ideal victim)。”

2丶莹颖只是被他盯上“猎物”之一:

此次法庭上第一次公开了,对Christensen的审讯录音,在录音中他承认自己也曾多次在同样的公开场合,寻找过像莹颖一样的对象下手。

3丶莹颖进行过极力反抗:

在今天的法庭上,还曝光了一段音频资料,FBI在合法监听的电话谈话中,听到嫌疑人Christensen在谈论他绑架了章莹颖,把她带回他的公寓,并强迫她留下,在此过程中,莹颖曾进行过极力的抵抗和反抗。

4丶嫌犯“具重大潜在危险”

Christensen曾多次浏览和搜寻如何绑架的信息,庭上检察官也提出更多有力证据,证明嫌疑人有逃走风险,且对该社区有潜在的重大威胁。

5丶拒绝保释

基于嫌犯对社会仍存在很大威胁,在此次庭审中Christensen再次被拒绝保释!他将一直被关押在Macon市监狱中,等到7月14日的法庭答辩。

从姚宇丶纪欣然到章莹颖 杀人犯或许就在你身边

“莹颖曾告诉我说她害怕,因为她的住处附近出现了几个陌生的亚裔面孔,一直在周围徘徊,”事后接受采访时章莹颖的男友候霄霖回忆道。当时,对于女友的恐惧,他并未在意,只是安抚她不必担心。

这个细节在社交媒体上不断被放大。很多人认为,这种不知凶手动机丶且受害者与凶手并不认识的案件的恐怖之处在于,这个凶手可能已经注意受害者很久了,但受害者却浑然不知。

近年来,此类针对中国留学生(专题)的恶性案件有增无减。中国外交部的统计的数据显示,从2014到2015年,涉及到留学生的领事保护案件从932人猛增至6185人。

备受瞩目的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被绑架一案的嫌疑人布伦特·克里斯滕森于美国当地时间7月5日在美国中部地区联邦法院第二次聆讯。审理法官做出决定,克里斯滕森将不会被保释出狱。

在当日的法庭聆讯中,美国联邦助理检察官弗雷埃斯(Bryan Freres)要求法庭拒绝克里斯滕森的保释申请,因为他不认为法庭能采取措施减少克里斯滕森逃逸的可能性。

嫌疑人布伦特·克里斯滕森

关于章莹颖案的四个疑惑

章莹颖在美失踪,截至目前,已经33天。随着越来越多围绕章莹颖在美遭绑架案的事实浮出水面,关心章莹颖的人们也发出了越来越多的疑问。

疑问1:突然有线索,FBI为何不奔赴小镇塞勒姆?

美国时间7月6日,章莹颖家人前往距离事发学校大约200公里的小镇塞勒姆寻找章莹颖,是基于当地居民的爆料:多位目击者声称,曾看到章莹颖在该镇兜售珠宝。

△章莹颖家人前往塞勒姆镇寻找其下落但侦办此案的FBI(美国联邦调查局)对此线索并不热心,他们表示正在处理更高优先级的有价值的情报信息。他们对该镇曾经出现过章莹颖踪迹的信息提供者动机表示怀疑。不过FBI也表示会派人作进一步的调查。

王志东律师说:“我们只能在已知的范畴内争取每一个可能,我们做不到眼睁睁看着而不去行动。”

昨天,章莹颖家人已经确认,“塞勒姆小镇女孩”并非章莹颖。

疑问2:为何不对嫌疑人多加审问?

既然嫌疑人克里斯滕森已经落网,为什么不能对他加以审问,获取章莹颖的下落呢?

王志东律师说,在美国刑事案件的侦查当中,嫌犯有权利保持沉默,任何人都不能强迫嫌犯提供口供,尤其是对他自己可能不利的口供,这是美国的司法体制。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玉华说,法律给了被告人沉默权,警察不会把办案的主要精力放在发掘被告的口供上,警方也不会过分依赖这个口供。如果嫌疑人不讲,警察也会掌握证据,警方只会根据找到的证据来认定。

李玉华还补充说道,中国的审理程序相对比较快,但在美国的审判当中,一旦被告人选择陪审团审判,中间要经历一个挑选陪审团的过程,会从几十个人里选出12人形成陪审团,选出的陪审团将上庭决定被告是否有罪,这个过程通常会持续好几个月。

疑问3:副市长是嫌疑人代理律师,会影响案件吗?

有媒体爆料称,嫌犯所雇佣的私人律师事务所布鲁诺律师事务所中,代理律师之一的汤姆·布鲁诺是伊利诺伊州香槟市副市长、市议会议员。有人质疑,这一公职身份会对案件产生影响。

对此,王志东表示,这种担心没有必要。“事实上,我们不介意嫌犯有一个称职的代理律师。这样,嫌犯在被判有罪之后不可能以律师代理不力为理由要求重审或是以这样的理由提起上诉。”

据介绍,汤姆·布鲁诺的全职是律师,他是兼职担任香槟市副市长的公职。汤姆·布鲁诺近日在接受采访时也回应了外界质疑,“我努力为我的委托人辩护,但不可能具备改变事实的魔法。”

他希望华人小区和民众能够理解美国“未定罪前,犯罪嫌疑人都是无罪”的个人基本权益。

疑问4:对方律师为何要进行无罪辩护?

基于这样的理念,汤姆·布鲁诺将对犯罪嫌疑人克里斯滕森进行无罪辩护。这同样令部分网民感到困惑。

对此,王志东律师说明:

在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中,在目前的阶段,辩护律师一定是以无罪辩护的姿态进场的。

关于无罪辩护,首先,它是美国法理上的一个基本原则,即嫌犯在被审判定罪之前都将被认为是无罪的。

其次,在重大刑事案件审判中,嫌犯在目前的阶段下不可能认罪,否则接下来将只剩下宣判刑期,审判的过程也将不存在了。所以这种情况下认罪对于重大刑事案件来讲是不存在的。

现在的不认罪并不等于以后永远不认罪。在重大刑事案件中,嫌犯先不认罪,而后通过检方和辩方的讨价还价,辩方认一个他认为能够接受的罪名,这种可能性在以后也是可能出现的。

章莹颖案嫌疑人前同事这样说:

章莹颖案嫌疑人

章莹颖失踪案已经过去快两个月了,主页君还在关注着此事的最新进展,哪怕有一丝希望都不想放弃。今天这篇文章的作者曾与章莹颖案嫌疑人一同在UIUC工作过,共同给学生上过课。一个和自己生活有交集的人就这么成为一桩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作者的感受又是如何,下面跟着主页君一起来看看吧。

这件事已经发酵了很久,我也一直在思考,究竟要不要写关于这个案件的文章。

没错,Brendt(章莹颖案嫌疑人)和我曾在UIUC一起工作过,我们2013年作为物理系Physics 101实验课程的老师,共同给学生上过课。

他作为嫌疑人,让我之前对案件的疑虑也有了合理的解释:案发地点在美国著名的理工科强校,全校对此事也高度重视,在这么多逻辑思维严谨的高智商同事的协同分析下,都长时间没有找到破案线索,只能推测这本身也是一场高智商犯罪案件。

在我曾经和Brendt共事的过程中,他并没有表现出明显的犯罪型人格。

印象中的他沉默寡言,喜欢独处。

每周,我们需要提前和教授共同讨论这周的课程内容,但Brendt并不常出现。我们曾经在同一间教室的不同时间授课,上下课衔接的时候,也只是点头而已。而当我偶尔因为出差需要临时换课时,Brendt也在群邮件中回复愿意帮忙。所以,当他作为犯罪嫌疑人出现在新闻里时,我多少还是有些遗憾。

一个和自己生活有交集的人就这么成为一桩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被害者。

这种感觉并不好受。于是我一直思考着,作为案件的旁观者,我们还能为此做点什么?还是任由它和其它新闻一样,最终又消失在我们的“遗忘”里?直到几天前,我在书店里,无意间看到这么一本书:《性、谋杀及生命的意义》。如恶之花一般的封面设计与“生命的意义”这几个字,成功地让我把手伸向了它。

760名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学生中,有76%的男性表示曾幻想过杀人。

并且他们还幻想出各种实施细节,比如思考如何给出完美的不在场证据,如何逃过法律的制裁,买飞往哪里的机票等。

这让我又想到了至今下落不明的章莹颖,那个看上去人畜无害的前同事,还有这两天在日本北海道失联的福建女教师。

在这个安全事故频发的环境中,保护我们人身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究竟是什么?而我们如何才能避免成为嫌犯的首选猎物?

作为曾经在美国高校教书十年、现在带着教育革新项目回到国内的一名技术研究人员,我相信无论这个世界的技术如何改变,教学内容如何变化,教育的终极目的,都是希望下一代能有更优的生存能力,无论是智力上、体力上,还是情感上。

而懂得如何规避生活中的危险,一定是生存能力的核心因素之一。

所以,我今天想试着回答一下上面的问题,怎样才能在日常生活中,避免成为嫌犯的首选猎物?

Brendt曾经说章莹颖是一名“理想受害者”,所以被选为他的攻击目标,并且还在莹颖的祈福会上继续寻找着下一位“理想受害者”。那么,“理想受害者”是什么? 1986年,挪威犯罪学者Nils Christie第一次提出了“理想受害者(ideal victim)”的概念。

在他看来,理想受害者通常惧怕犯罪行为的发生,并具有下面五个属性:

1.受害人很柔弱,通常是女性或老人;

2.受害人正实行一件事情,从而忽视了观察环境;

3.受害地点不会引起非议(比如,白天站在大街上而非酒吧);

4.犯罪嫌疑人高大且内心阴暗;

5.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没有任何个人关系。

随后,国际法对Nils Christie的定义进行了进一步修改与整合:

理想受害者通常是软弱并容易受到攻击的(vulnerable and weak)、具有依赖性的(dependent)、或者举止奇怪的(grotesque)人。

拥有这些属性的人会有更大概率成为嫌犯的“理想受害者”。

另外,曾任美国刑警的郑三炮在“当你与罪犯擦肩而过……”的安全讲座中也提到,事实上,95%以上的犯罪行为事先并没有具体对象,他们只是在挑最容易得手的目标。

所谓最容易的目标,不一定是最虚弱的目标,而是最没有准备的目标。

所以,那些大大咧咧、没有警惕意识、没有安全意识的人,更容易成为犯罪分子首选的理想受害者。

这让我想起很久之前看过的电影《飓风营救》:涉世未深的17岁女主角,不听父亲的劝告执意和好友去巴黎旅行,却不幸遭遇绑架。犯罪分子给她们注射了毒品以方便控制,并且把她们脱成三点式丟在黑市上拍卖。被注射了毒品的小姑娘晕晕乎乎,几乎丧失了行动和思考的能力。

长期生活在安定环境下的小姑娘们可能从来都想象不到,这个世界上依然存在着这么一群活在阴暗中的人,他们会用最肮脏、最恐怖的手段来对付萍水相逢的一个个普通人。

豆瓣影评里有一条写道,这是一部适合并且一定要给全国女中学生观看的电影,因为中国年轻孩子们的安全意识太薄弱。对此,我是赞成的。我前面说过,教育的终极目的,是为了让孩子拥有更优的生存能力。

但作为核心能力之一的“如何规避危险”,似乎在一代代的应试考试中,已经被遗忘了。

这显然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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