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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整改 漳州芗城芝山10家“三合一”场所被罚

2018-03-08 22:44    

闽南网10月30日讯(福建日报新媒体·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郑乐和 文/图)10月28日,在漳州芗城区芝山镇谢溪头,一家便利店因属于“三合一”场所,被依法停止营业及罚款6000元。这是近段时间,芝山辖区内,拒不整改而被处罚的第十家“三合一”经营场所了。

民警查处现场

今年8月以来,芝山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生产经营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对 “三合一”的场所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10月,民警再次检查时,发现辖区仍有十家店,经过安全隐患告知,仍然不引起重视,拒不整改。其中,有的在经营区域后侧或者阁楼设置人员居住场所,共用一个消防通道,且未采取防火分隔,没有设置防火隔离设施,一旦发生火灾 ,经营区域后侧和阁楼上的住人,将无法有效逃生和自救,派出所立即采取紧急清理措施,责令经营者搬离设置的居住用具,另行安排住宿。民警在调查取证后,最终依法对这十家店,作出停止营业并处罚款5000元至10000元不等。

警方再次提醒,严禁在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内违规住人。责任编辑:陈辉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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