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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一对夫妻借款不还 面临刑罚凑钱还款

2018-03-10 03:29    

今年10月份以来,唐河县人民法院创新执行思路,采取多种方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加大力度打击“老赖”,打压“老赖”生存空间,仅在10月25日一天之内,该院就收到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执行款38.9万元。

■纳入黑名单 “老赖”购机票遭拒

2013年春节,被执行人隋某驾驶小轿车与骑电动车同向行驶的宋某相撞。事故导致宋某受伤住院,电动车损坏,共花费20多万元,除去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外,隋某个人需承担的7.9万元一直未向宋某支付。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发现,隋某一直在外地就业,每月都有1万元左右的工资进项,但工资未通过银行发放,隋某也不在唐河居住。法院遂将隋某列入失信黑名单,对其出行、消费、贷款等进行限制。不久后,隋某出差购买飞机票时遭到拒绝,这才赶忙联系办案法官,要求主动履行执行款。

10月25日上午,隋某将7.9万元现金送至法院,此案得以执结。

■面临刑罚严惩 “老赖”凑钱还款

2009年9月,黄某夫妇做生意资金短缺,向高某借款5万元,并约定3个月后还款。借款到期后,高某多次催要,但黄某夫妇仅偿还了部分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向黄某夫妇释法明理,黄某夫妇均以没有偿还能力为由拒不履行。

10月25日清晨,在唐河县人民法院开展的集中执行行动中,干警将猝不及防的黄某堵在家中并带回法院。当黄某得知自己的行为已涉嫌拒执犯罪,面临刑罚严惩时,赶忙通知家人凑钱。当日,黄某夫妇将5万元现金交给高某,该案圆满执结。

■二次拖延还款 “老赖”房产被拍卖

杜某和程某是同学,2014年,程某因做生意需资金周转,分两次向杜某借款共计24万元,并约定利息。直至2015年,程某分文未还。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程某无视生效的法律文书,再次拖延还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经过摸排走访,发现程某在老家街面上有几间门面房,但未办理产权登记。经多方努力,执行干警查明房产确为程某所有,也符合办证条件,遂依法下达执行裁定书,将被执行人程某的门面房予以拍卖。接到执行裁定书的程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

10月25日上午,杜某与程某双方相约来到唐河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程某将13万元现金交到杜某手中,同时双方签下了执行和解协议,案件正式执结。(记者 王朝荣 周聪 通讯员 管银森 张晓宁)

原标题:一天 收到近40万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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