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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办事哪些必须当场办结?上海警方公布清单接受社会监督

2018-03-12 15:22    

新民晚报讯(首席记者 潘高峰)上海警方今天发布当场办结事项目录(第一批)公告。

根据《上海市当场办结、提前服务、当年落地“三个一批”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7〕54号)的规定,经上海市政府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上海市公安局今天以公告形成发布当场办结事项目录(第一批)。上海市公安局表示,将按公告要求实施当场办结,当场作出决定并送达相关文书,让群众和企业办事切实感受到便利,严禁以当场办结为由收取“加急费”“服务费”等各种费用。未按公告要求实施当场办结的,群众和企业有权投诉,上海市公安局将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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