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9日,日本"安保法案"(即《和平安全法制完善法案》以及《国际和平支援法案》)正式实施。对于日本的"安保法案",国内媒体持批评的意见居多,但很多并没有对法案的具体内容进行细致的剖析。我们只有把目光伸进法案之中,咀嚼其中的文字含义,才有可能更准确研究把握日本政界高层推动这一法案的根本动机。
此前,日本有关安全保障方面的法律可以分为三类:
一是以保护国家和国民为目的的防卫法制和有事法制;
二是以确保日本周边地区和平与安全为目的的地区安全保障法制;
一脸忧虑的日本安倍首相(资料图)
三是以实现国际和平为目的的国际安全保障法制。
前两种实际上很难分开的,所谓保护国民和确保日本周边地区和平安全实际是硬币的两个面,任何一个地区性大国,都不可能仅靠单纯的保护国家和国民而忽视周边地区安全。
为了使得法案顺利获得国会通过,安倍内阁将涉及前两个方面的要修改的法律,包括《自卫队法》《周边事态法》《武力攻击事态法》等十部法律,统一打包成《和平安全法制完善法案》,而将应对国际和平为目的的国际安全保障法制修改命名成《国际和平支援法案》,这就是外界称日本新安保法案为"10+1法案"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