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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网络战具有实质危害属于武力范畴

2017-12-07 11:39    

军情观察,作为当代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一种新型作战样式,网络战方兴未艾、前景难测,它给现存武装冲突法体系及规则带来新的冲击和挑战。

从事实层面上看,网络战的发动及实施理应受到武装冲突法的规范和制约;然而从法律层面上看,网络战能否及如何接受武装冲突法的规制,则需要首先分析确定其是否构成"使用武力"。

对于武力的解释,理论与实践上历来存在两种不同的认识。狭义的观点认为,只有使用武装或军事力量才能构成武力;而广义的观点则认为,武力即为强力,不仅包括使用武装或军事力量,还包括那些非武装力量的胁迫,尤其是为迫使他国屈服而施加的政治或经济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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