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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往事|“海灌分治”是一场豪绅之间的土地之争

2020-09-03 18:29    

最近的搜城,咱们一直奔跑在明清时期的老海州,所以我们知道,这一时期的海州疆域非常大。不仅包括了现在的东海、灌云、灌南三县,就连如今已划归响水、涟水、沭阳、新沂等县市的某些乡镇,历史上皆是隶属于海州管辖的。

按照地方志中的记载,在辛亥革命以前,海州辖境“东至大海,西与郯城接壤,北与赣榆为邻,南达安东界,东西250里,南北200里”,其总面积约为七千五百平方公里。

然而到了民国初年时,随着辛亥革命的一声炮响,存在了千余年的海州大地却突然闹起了“分家”,后来这一纷争愈演愈烈,经过几轮争锋较量,最终海州被一分为二,以海州古城为中心的39镇划为东海县,而剩余的11镇则以板浦为县治,成立了一个全新的县,名曰“灌云”。谈及为何要分家,专家给我们总结的理由只有四个字:积怨已深。

俗话说:“人多易乱,家大难管”,清朝末年的海州正是这样一种情况。根据1979年台湾《海州文献》杂志创刊号中收录的一篇题为《东海灌云分县纪事本末》的文章中提到:“过去各县共有学田,多由当地文人之流以有力者为背景,承租转租,从中剥削,或由巨绅指定亲信管理,逐渐把持,渔利乾没,不啻私产,地方平民无权过问,亦无人敢问,任其所为。”

在中国古代,所谓“学田”即书院或州县官办学校所占有的土地,其来源主要由国家拨给,或由学校自行购置,学校将其作为固定资产,并租给附近的农民耕种,其收入是该学校开支的主要来源。然而到了清朝中后期,一些地方豪绅凭借官势大肆兼并土地,这一行为虽长期被世人所诟病,但始终无人敢站出来挑战“权威”,对这种侵吞公产的行为说“不”。

正因为这样“无权过问、无人敢问”,导致学田被霸占得越来越多,最终引发了城绅与乡绅的争斗。而正当此时,海州地区又发生了水灾,天灾人祸并行使得海州地区民不聊生,也使得权利集团内部分歧和问题越来越激化,最终引发了“海灌分治”之争。

今儿个咱就聊一聊这港城历史上著名的“海灌分治”的那些事儿。

这场历史上著名的“海灌分治”,在许多后人的眼里,或许只是港城大地分分合合中的一段历史。直到小编听专家讲了关于“学田”的纷争,又详细了解了这件事儿的始末之后,才明白这完全是一场豪绅之间的利益之争。这场纷争的起点就是《东海灌云分县纪事本末》中说起的“学田”侵占。

(一)

关于“学田”侵占一事,《东海灌云分县纪事本末》一文中还提到:“海州原有学田甚多,其中以位处东南乡五个庄田为肥沃,其余各处皆荒瘠不堪。清乾嘉间,前云台山东麓一带海滩,逐渐现为陆地,约百余顷,经权威人士报升为学田,筑一大土圩,招佃农百余户开垦耕种,命名为东磊庄,新生之地收获甚丰,此举初意颇善,后乃变质,成为少数人私有。”

清朝初年时,云台山尚处于大海的包围之中,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前后,由于地质变化等自然原因,海水东退,云台山逐渐与大陆相连。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之下,这片新生的土地被申报为“学田”,经过佃户们的努力,这里成了麦浪滚滚的万亩良田。然而好景不长,那些居住在海州城里习惯了巧取豪夺的达官显贵们最终还是将贪婪的手伸到了这里,于是一场由地方乡绅发起的“土地保卫战”就此拉开了序幕。

(二)

如果说“城绅”欲意侵吞公田是引发“海灌分治”纷争的起点,那么发生在光绪、宣统年间的两次水灾则拉开了“海灌分治”纷争的序幕。

据史料记载,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海属地区发生严重水灾,乡间粮食短缺,饿殍遍野。在这样的危难时刻,居住在海州城里的富贾官绅却囤粮居奇,并怂恿知州弛禁出口,以赚取丰厚的利润。正是由于海州官绅这种为富不仁的行为,城乡双方的对立情绪愈演愈烈,也最终导致了一场流血事件的发生。

文献中记载:“时城绅子弟乘帆船数艘,盛服悬旗过境(板浦),在饥馑边缘之人,认为刺激太甚,经好事者一呼,竟聚众数千,意图围殴,几酿流血,板浦商人亦缀市三日以应。”事件发生后,海州知州王耀斋“亲至板浦安抚”,这场由城乡对立造成的流血事件方才平息。

好景不长,到了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由于山东沂、沭两河暴涨,地处下游的海属四县受灾严重。海州知州谢葆庭为筹措赈灾款项,听信“城绅”意见,提出“凡有五千元以上财产者,均在派捐之列”、“意在小康之户,亦应解囊”。很显然,这种以资产多寡作为标准的一刀切式的摊派勒捐,造成了许多符合“标准”者的不满。

为抵制谢葆庭提出的“派捐”方案,“东南乡人士陈百川、宋天愚、赵重方、王翼亭、张伟如、吴翔甫”等“海州咨议局”议员向“江苏省咨议局及江苏巡抚、两江总督衙门呈控”,“为派捐水灾赈款大起争端。”收到呈状后,时任省咨议局议员的许久香(鼎霖)、邵冶田(长镕)二人鼎力支持,经过一番游说,省咨议局议长张季直(謇)批准了弹劾议案,最终“派捐”事件以“州牧被革职”而收场。专家认为,这一事件也是最终导致“海灌分治”,加重了城乡矛盾的根本原因。

(三)

清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十月,辛亥革命爆发,当年十二月,江浙革命军联合占领江宁(今南京),江苏省咨议局更名为临时议会,议员邵冶田会同江问渔(恒源)、王子宾(鸿藻)、钱竹樵(正居)等板浦人士,就分治一事进行磋商,并最终决定借用江南高等实业学堂为办公地点,由江问渔携分治计划书,向时任江苏省议会议长的张季直征求意见。王、钱二人则将呈文递交至江苏都督府民政司,并面陈分县之利,得到有司的赞许。

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一月,根据江苏省临时议会决议,改海州直隶州为东海县。当年四月,江苏都督根据第十三号府令的规定,从原东海县下辖的50个镇中划出板浦、大伊、湖坊、东路、西路、莞北、莞渎、莞南、新安、张店、铁牛等11镇成立新县,县治设在板浦。

因为新县南临灌河,北倚云台,遂定名为“灌云”。同年六月一日,苏省委派南通籍省议员沈臧寿出任灌云县民政长(县长)。至此,持续数十年的“海灌分治”在板浦乡绅的积极游说下,终成定局,然而海、灌两县的土地争端在此时才刚刚开始。

争端的缘由是分治后两县土地肥力的不均等。首先发难的是居住在海州城里的商贾官绅们。据史料记载,由于国民政府在建国初期是曾承诺保护地主与资产阶级的既得利益以换取这些人的支持,因此虽然海、灌两县分治已成,但他们对于在前朝掠取的大片灌云土地仍保留着所有权。

灌云县成立后,海州失去土地面积近两千五百平方公里,人口减少了五十九万九千九百零六人,“州城人士,亦不甘服”,并先后责成朱任庵(路)、李培贤等人赴京控诉。在得到木已成舟、再难更改的答复后,东海县提出了三个要求。首先,东海以“现在……所属区域土地不及灌云肥沃”为由,要求将新开辟为商埠的新浦划归东海,以筹措“地方建设经费”;其次,提出“临洪口及大浦在地形上应属东海”;第三,要求将已划归灌云的“农产丰富地区”,酌情“重新划分一部分于东海”。实际上第三条中的所谓“农产丰富地区”,也就是海州商贾官绅所占有的那部分私有土地。这一要求立刻便遭到灌云的驳斥与回绝。

于是,此后的十多年间,海、灌两县对边界地区的归属争斗不休。东海主张以南城西郊盐河为界,而灌云方面则认为以“龙尾河向北经新浦、夹蔷薇河出临洪口入海为界”最为适宜。

直到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民国)江苏省政府委员会在第二九七次会议上通过了所谓第三一一七号“训令”:“关于东海、灌云两县划界问题案,当经议决:‘新浦、大浦归东海县管理’。”直到此时,持续了三十多年的“海灌分治”案就此尘埃落定,海州士绅面对此番变革,能做的只剩下接受和被迫接受的份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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