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22时,罗湖大队南湖中队警力在人民南路执勤时,查获一辆小车,该车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现场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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