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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房产更名怎么办理?房产共有人怎么办理

2020-09-10 09:06    

房产共有人变更的类型:增加、减少、变更共有人三种,那么如何办理共有房产中增加、减少,变更共有房产人和更名呢,所以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温州房产更名怎么办理、温州房产共有人怎么办理,这样大家在以后办理的时候就可以更加方便快捷。

温州房产更名怎么办理?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办理房屋权转移登记手续。

2、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申请转移过户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

3、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4、亲属间房产过户还可以通过继承方式或遗嘱继承方式变更房屋权属,这种方式现在只用在房管局缴纳房屋过户手续的工本费就可以,根据《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过户手续只能在产权人去世后才可办理,遗嘱继承也是如此。

温州房产共有人怎么办理?

1、房产证更名主要分为买卖、赠与等。须经共有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有两种意思,一个是房产证只体现一个人的名字,但房产系夫妻共有财产(因为夫妻共有财产房产证一般只登记夫妻任一方的名字),二是房产证只体现一个人的名字,而房产为该登记人的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2、如果只体现一人名字但房产要转为登记人个人财产的话。双方拿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将房产约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然后双方带上述材料及公证书去房产登记部门过户,这时候因为公证书的约定,所以去掉一个人名字后,房产为登记人的个人财产。

上述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了解到的温州房产更名怎么办理、温州房产共有人怎么办理。如果双方不是夫妻关系,那么将房屋过户给共有人,相当于一次二手房屋买卖。因此,办理房屋过户给共有人可参照二手房买卖的程序进行,希望以上内容对您会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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