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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法院:温情调解传递司法温度

2020-09-23 12:17    

以房屋为抵押向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超过三个月未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贷款人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近日,楚雄市法院法官从法律与情理出发开展案件调解,促成银行放弃了要求贷款人一次性偿还贷款的诉求,合同得以继续履行,从一件普通案件背后折射出温情的司法关怀。

2017年11月,家住楚雄市东兴路某小区的张女士接到楚雄市人民法院的传票,原来是楚雄某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其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合计13万余元。事情还要从8年前说起,2009年11月,张女士因购房,向该银行申请了期限为20年的贷款17.8万元,并以其购买的住房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银行发放贷款后,张女士一直按期偿还借款本息,从未发生过逾期现象。但从2017年8月开始,张女士突然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向银行偿还贷款。2017年11月,银行以张女士违反合同约定,连续几期未按时偿还贷款为由,向银行主张贷款合同提前到期,并要求张女士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合计133644.08元。

"孝"

独自赡养着两位老人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张女士对未按期偿还贷款的事实没有异议,同时向法庭陈述了未能按期还款的理由。张女士属于楚雄某企业的退休职工,多年前与丈夫离异,现独自赡养着两位老人,抚养着一个正在上大学的儿子。大约两年前,张女士的儿子被诊断患有骨癌,每年需支付高昂的医疗费。屋漏偏逢连夜雨,张女士赡养的两位老人中,其中一人于今年去世。儿子的疾病、老人的去世不仅让张女士身心俱疲,也给这个原本负担就很大的家庭更加捉襟见肘。无奈之下,张女士只能将每个月为数不多的退休金用于儿子治病、上学,给老人操办后事,再无能力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收到法院送达的传票后,张女士东拼西凑,积极偿还了差欠的部分贷款本息。

这样的家庭如果再要一次性支付13万余元的银行贷款,必然无法承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并没有简单地根据清楚明了的事实、机械地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判,而是从张女士的特殊情况出发,着力促使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协商处理,以期合同能继续履行,张女士家能渡过难关。最终,在承办法官的积极调解下,张女士与银行达成调解协议,银行放弃由张女士一次性偿还借款本息133644.08元的主张,张女士则继续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按期向银行偿还贷款本息。

购房、养老、育儿,是大多数家庭必将承担的责任。面对一个独力支撑起家庭重担母亲的“短期”失信行为,法官没有被动、机械地适用法律一判了之,而是从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发,努力寻找情、理、法的融合点,用审判消融矛盾冲突,最大限度地调解社会矛盾纠纷,让一个尽孝、爱子的坚强母亲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案件评析:“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人民法院裁决案件的基本原则。我们的人民法官在审理的每一起案件时,除了立足事实、严守法律,同样注重把握每个案件的特殊情节,修复社会关系,保护诚信行为,让当事人所感受到的不是法律的冰冷,而是具有人文关怀的裁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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