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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

2020-09-24 07:42    

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了《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明确风电站、光伏电站(光热)、生物质能等16个行业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不编制单独的节能报告,可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中对项目能源利用情况、节能措施情况和能效水平进行分析;节能审查机关对目录中的项目也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以及出具节能审查意见。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参照适用以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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