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乐网
当前位置: 首页 >头条 >政务 >正文

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2020-09-24 22:03    

在国家工商总局和江西省工商局的正确指导下,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七五”普法规划和《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要求和任务,多措并举,深入探索,全面部署“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在立足市场监管执法的基础上,形成内部学法、对外普法的工作合力,通过形式多样、重点突出、亮点纷呈的普法活动,营造了“社会反映好,政府评价好,执法环境好”的良好氛围,实现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新发展、新飞跃。

一、多措并举,不断拓宽普法覆盖面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在做好系统内普法工作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

(一)丰富干部学法途径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把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作为推进全系统法治建设的关键性措施来抓。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法律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一季一法。

二是组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通过面向广大一线执法人员组织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聘请专家、教授、律师等讲座的形式向广大干部宣传新法律法规,规避执法风险,减少职务犯罪风险,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从而实现以执法带普法。

三是建立自我培训和网络教育培训相结合的制度。为解决基层人员分散、集中培训、考试路途远、耗时多,成本高、工作量大、培训、考试次数受到限制的困难,在内网通过远程培训系统开设了网络学习和考试系统,要求每位干部每周在网络学习时间不低于半小时,每季度进行一次网络考试,使学习和考试时间更为机动。同时将学习完成情况和考试成绩纳入每位干部的绩效考核内容,大大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学法兴趣。

四是进一步创新“每日一题,每月一法”的学法模式。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学法效率,在原有“每日一题,每月一法”的学法模式基础上,自2012年3月启动每月一法在线答题活动,每月答题时间为当月的第二个星期五,各单位每月自行确定五名干部参加,答题内容以省局下发的《每月一法》内容为主,每月依次测试下一部法律,组织12次共六百余人76参加在线答题活动。

(二)丰富社会普法方式

一是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制定《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方案》,积极开展送法律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根据当年普法重点,根据当年普法重点,印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免费赠送给社区、企业、个体经营户、学生等,举办各种形式的普法宣讲,比如为经营户开办法律法规培训班,在乡村、社区建立“12315”联络站,开展“送法下乡”活动等,提高经营户自觉守法意识和消费者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二是利用互联网拓宽普法空间。办好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官网和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公示市局权责清单、执法流程、执法结果,为公众提供市场监督管理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和警示信息等服务,在扩大法律服务外延的同时也是向社会公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三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借互联网新媒体蓬勃发展的东风,市局将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与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相结合,充分利用中国普法网、普法依法治理通讯、江西普法网、江西普法工作简报、南昌普法工作简报等传统媒体载体刊登工作信息、调研文章;同时利用互联网对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局官网可以查询到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共200余部,并通过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执法动态和消费预警,有效扩大了普法覆盖面,实现普法的社会化、全民化,切实增强了普法效果。

四是推行处罚说理制度。制度要求执法人员在撰写处罚决定书时,讲清认定的事实依据、讲准适用法律的法理、讲明处罚裁量的情理,特别针对当事人陈述申辩,要认真复核。最终是否采纳,要说明理由。通过处罚说理制度的实施,促使执法人员逐渐树立“先说服自己,再说服别人”的执法理念。也使当事人在接受行政处罚的同时,接受一次法律教育,实现普法教育与行政处罚有机结合,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五是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制订《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方案》,重点围绕登记事务助导制、查处违法疏导制、规范经营劝导制和维权兴企引导制四项机制,把行政指导具体运用于市场监管的各个领域,使每个市场监管干部都成为法制宣传员,每个场所都成为法制宣传的阵地,提高了市场执法效能,也取得了良好普法效果。

二、重点突出,更加凸显普法实效性

市场监管职责广泛,因此围绕着执法热点难点问题,市局的普法工作做到了重点突出,针对专门问题专门普法,增强普法效果。

一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每年如期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市场监管的重要职责,关系到民生发展和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这方面的普法宣传活动历年来都是普法工作的重点。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联合物价、司法、交通、农业、食药监、知识产权、邮政管理、消协以及行业协会、公用企业等88家单位集中开展了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展示了消费维权成果展板。此次活动现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12万余份;受理消费者咨询655人次,受理投诉242件。主要涉及:预付卡消费,商品房质量,网络、电视、邮购等第三方购物平台,建材等四个方面投诉。

二是利用“4.26”知识产权日活动普及商标法律法规。2017年4月26日是全国第17个知识产权宣传日,围绕“4.26”知识产权宣传暨知识产权“三进”活动,对商标法律法规知识、打击侵权假冒等内容加强宣传,采取举办培训座谈、设置宣传展板和发放宣传材料以及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周活动,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

三是针对传销热点问题开展“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防止传销进校园大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当前一些传销组织和传销分子利用青少年学生涉世未深、急于就业、渴望成功等弱点和心理,将黑手伸向了广大在校和刚刚毕业离校的大专院校学生,通过限制人身自由、强化“洗脑”等手段,引诱学生参与传销。与公安联合执法打击传销的同时,注重从源头上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这次“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进校园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张贴宣传画30余张。活动现场打传执法人员从传销的由来、传销与直销的区别、传销的危害性和特点形式,以及传销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帮助学生在求职过程中对社会上的招聘特别是网络招聘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传销。

四是开展以“大力提升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的质量月宣传活动。产品质量关系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质量月活动期间,市局安排部署了“百万网民学法律”知识竞赛“质量月”专场、“讲述质量故事”主题演讲比赛、宣传咨询活动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和网络商品质量抽检等13项活动。通过这些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

五是加大对新《广告法》的宣传普及净化广告市场环境。新《广告法》自2015年9月1日起实施以来,查处了很多电视报纸等媒体的违法药品、保健品广告,接到了大量职业举报人反映虚假广告、使用绝对化用语等各种违法广告的举报材料。针对这一突出问题,通过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和网络公布法律法规的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广告法律法规;组织送法规经企业形式帮助企业全面掌握广告法相关知识,在学法、懂法中加强自律,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同时执法人员在监管中做到主动服务,指导帮助企业开展网络广告违法内容的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清理违法内容的网络广告,全力净化广告市场环境。

三、亮点纷呈,切实增强普法创新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局立足于行政执法,突出重点,创新载体,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果丰硕,亮点纷呈。

一是以健全制度打牢普法基石。市局高度重视普法工作,认真规划全面部署“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成立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执法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负责日常工作。研究制定了《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年—2020年)》,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形成了普法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了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了“三个纳入”:即纳入了年度工作计划;纳入了干部学习计划;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规定每年普法经费预算不低于100万元。普法工作真正做到了机构人员、工作和经费三落实。

二是以分类普法带动全面普法。市场监管执法职责重、范围广,为做好普法工作,坚持分类普法、突出重点,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商标法和禁止传销法律法规为重点宣传内容,由各业务部门执法人员作为普法主体,就各业务部门法律法规,针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消费者等进行分类普法宣传,以点带面教育引导各行各业主体和广大群众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依法消费维权,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是以形式创新增强普法效果。在巩固宣传栏、专题讲座、宣传活动日等基础宣传阵地和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宣传优势的同时,积极探索互联网大环境下的新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利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在办证窗口、机关大厅宣传商事制度改革相关内容;依托南昌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江西)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进行警示预防宣传教育;在局官网和警示系统开通政务公开、办事大厅、工作动态、创业一点通等栏目,向社会宣传法律法规和执法动态;开通南昌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法治宣传和消费预警。通过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普法工作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不断增强、覆盖面不断扩大。

四是以案释法注重普法实效。普法工作立足于市场监管执法,除行政处罚和处罚结果公示进行警示教育外,从实际出发,将法治宣传与调解争议、行政指导相结合,依托消费争议调解、合同争议调解、行政指导等品牌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基层分局执法人员同时担任普法宣传员,在进行个案争议调解和行政指导工作时,将说法明理放在首位,力求让争议双方和企业、个体工商户知道法律规定是什么,清楚法律红线在哪里,通过以案释法,让监管对象听得懂记得牢,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

榜单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