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湖州警方“双禁”宣传工作
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
到底效果咋样?
别急,小编带大家看一个近期的故事
近日,南浔古镇的一位曾大伯
拿着一堆神秘的东西来到景区派出所
打开袋子,民警非常惊讶……
12月13日下午,南浔镇居民曾大伯在获悉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后,主动把家中的2盒鞭炮、4盒爆竹拿到了景区派出所,找到民警说,一定要上交公安机关。
这位曾大伯今年60多岁了,是一位已经退休的老党员,南浔镇本地人。曾大伯告诉民警,这些烟花爆竹是去年过年的时候买的,那时候没有放完,本来打算今年过年的时候可以继续放。
但是,这几天看到辖区民警送到家里的”给南浔区居民的一封信“和张贴在社区里的海报通告,听到社区里广播播放的”双禁“规定,得知1月1日之后,自己所在的辖区是不可以销售、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所以,赶紧和家里人把去年的”存货“整理出去,主动拿到景区派出所里。
目前这2盒鞭炮、4盒爆竹已由公安机关移交给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人主动上交烟花爆竹呢?
小编为你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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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本规定第三条规定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烟花爆竹。
吴兴区禁止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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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申苏浙皖高速与东尼路交叉口,东尼路(现状东尼路尚未全线完工,规划未来接入318国道),东尼路与大桥路交接点(以318国道为界),大桥路,大桥路与长湖申航道交接点(旧馆大桥)。
南至宣杭铁路与306省道交叉口,306省道,306省道与104国道交叉口,104国道,104国道与湖浔大道交叉口,湖浔大道,湖浔大道与三环东路交叉口,三环东路,三环东路与长湖申航道交接点,长湖申航道,长湖申航道与大桥路交接点(旧馆大桥)。
西至泊月湾,湖州-长兴界,宣杭铁路长兴界,宣杭铁路,宣杭铁路与306省道交叉口。
北至泊月湾,环太湖沿线,三环东路与滨湖大道交叉口,三环东路,三环东路与申苏浙皖高速交叉口,申苏浙皖高速,申苏浙皖高速与东尼路交叉口。
南浔区禁止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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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外环东路与318国道交叉口,外环东路,外环东路与年丰路交叉口,年丰路,年丰路与湖浔大道交叉口,湖浔大道。
南至白米塘与湖浔大道交接点,湖浔大道。
西至外环北路与迁西路交叉口,迁西路,迁西路与长湖申航道交接点,长湖申航道,长湖申航道与白米塘交汇口,白米塘,白米塘与湖浔大道交接点。
北至外环北路与迁西路交叉口,外环北路,外环东路与318国道交叉口。
长兴县禁止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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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杭宁高速(从合溪新港至杭宁高速长兴南出口);
南至杭宁高速长兴南出口——雉州大道——104国道——蒋家桥港——张王塘港——长湖申航道;
西至长湖申航道——长兴港——新长铁路;
北至合溪新港(新长铁路与合溪新港交叉口至杭宁高速与合溪新港交叉口)。
安吉县禁止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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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绕城东路、后寨路、凯蒂路及递洪线。
南至绕城南路、201省道、香溢路、梅灵路,西至清远路、丰食溪路、浮玉中路,北至阳光大道、半岛路的范围。
德清县禁止区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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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河道、公路红线范围内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区域。2. 河道、公路红线外侧沿线的住宅小区和宾馆酒店等单位均纳入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区域。
北至:阜溪;
西至:余英溪改道河段—104国道西侧(含:金都阳光小区、南阳公馆小区、鑫盛小区、南方家园市场等);
南至:崇仁街—玉屏路—舞阳街沿线(含:英溪桃源、郡望小区等);
东至:杭宁高速出口(含:保利原乡小区等)—304省道—洛武公路与阜溪交汇处。
上述区域以河道、公路为界,包括河道、公路外侧的住宅小区及宾馆酒店等单位(详见上图),区域实行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
可为什么连存放烟花爆竹都是违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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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触目惊心的案例还不够吗?
私自 存储烟花爆竹
极易发生火灾或爆炸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
请向上面的老人学习
希望有越来越多的“曾大伯”
积极支持”双禁“工作
愿湖州天更蓝、水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