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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纠葛引发冲突 男子疯狂倒车撞人拖行

2020-09-29 11:06    

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报道:不久前,苏州吴江区汾湖镇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被一辆轿车撞倒后被拖行碾压,肇事车辆随后逃离了现场。然而,当警方勘查了事故现场以及查看了当时的监控视频后,发现的很多疑点都说明,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逃逸案,那么,这起车祸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呢?

【轿车倒车撞人拖行 被撞者侥幸生还】

当天晚上十点多,苏州吴江警方接到报案,在汾湖镇一家箱包厂门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已经逃逸。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汾湖交警中队民警 苗建波:“当时我就发现一辆电动车倒在马路中间,旁边是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了,当时他是驾驶电动车准备回家,轿车突然倒车,倒车时撞了他。”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汾湖派出所民警 朱苗:“他那个身上明显在那个肚子胸口这一块,有明显的那种被擦伤、被撞的痕迹。”

刚从车底逃生的石某惊魂未定,他说,自己是附近一家工厂的工人,当时正骑着电动车时,只听到一阵油门轰鸣声,紧接着就被一辆轿车掀翻卷到了车底。

工厂门口的一个监控正好拍到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当时,石某骑着电动车准备离开,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突然猛烈倒车,先是将他撞倒,然后,车子加速倒车,把石某连人带车卷进了车轮下,由于车速快,轿车的车底火光四射,石某被拖行了几十米后,轿车又从电动车上碾压了过去,幸运的是,石某从车轮下捡回了一条性命。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汾湖派出所民警 朱苗:“轿车撞到电动车之后,电动车翻倒倒地,然后就形成了轿车、电动车和人依次排开的状态,当时是轿车从电动车和人身上碾压,然后再往前形成二次碾压,正好是那个电动车卡在中间,人可能和电动车之间产生了一个高低差,如果说当时没有这辆电动车在,可能就是轿车直接从人身上碾压。”

民警反复查看了事发监控,发现肇事车的行车路线十分异常。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汾湖交警中队民警 苗建波:“通常来说轿车驾驶员在启动倒车的时候后面有其他车相撞应该感觉得到, 因为我们倒车的时候通过观察镜,碰击的声音都能感觉得到,但这个事故问题在于两车相撞的过程中他没有停下。”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汾湖派出所民警 朱苗:“他撞到之后是继续倒车,而且是加速倒车,一直将这个电动车往后拖行了将近三四十米。”

民警发现,事发工厂门口都是水泥平地,轿车车后也并没有什么障碍物,在路况和视线都较好的情况下,开车人一般不可能踩足了油门来倒车。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汾湖派出所民警 朱苗:“从苏州机动车速度测试检验,最后检验的结果是当时那个速度已经足够造成人员伤亡的标准。”

【事故背后另有隐情 肇事逃逸车主自首】

踩足了油门来倒车,显然,这样的行为违背常理,那么,肇事司机会不会是一名新手,误将刹车当成油门了呢?或是醉驾驾车导致的呢?在随后的调查中,警方排除了这些可能性。从当事人的反映,结合当时监控录像,警方怀疑,这起事故存在人为故意的成分。而工厂外围另一摄像头拍摄下来的一段视频,进一步证实了警方的推断,这起交通事故,更像是一起人为制造的谋杀案。

监控显示,在交通事故发生前,石某来到了工厂门口的夜宵摊上,对正在吃夜宵的一名男子进行了殴打,双方的肢体冲突从夜宵摊上延续到了马路中央。周围目击群众确认,与石某发生冲突的,就是开车撞人逃逸的嫌疑男子。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汾湖派出所民警 朱苗:“这个撞车的人和被撞的人当时是在那个夜宵摊上,当时两个人打过一架,从我们的经验判断,有可能就是因为他们双方之间有纠葛,然后发生打架纠纷,打架纠纷之后有可能是故意地开车撞人。”

随后,警方根据路面监控,查找到了肇事逃逸车辆的去向。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汾湖派出所民警 朱苗:“当时是开往我们的主要干道318国道,上318国道之后直接上高速,然后直接往浙江方向逃走了。”

根据车牌号,民警很快就确定了嫌疑人王某的身份。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汾湖派出所民警 朱苗:“这个肇事逃逸的王某正好是之前我们一个盗窃案的嫌疑人,当时因为盗窃数额不高,他取保受审了。”

在警方压力下,第二天,肇事司机王某到汾湖派出所自首。

嫌疑人 王某:“我懵了特别怕,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我就逃了,没有报警也没有打120,走了大概四五十米的时候,回头看了后视镜,我看他坐起来了,没事了,心里松了一口气。”

【情感纠葛引发冲突 疯狂撞人只为报复】

据王某交待,他跟伤者石某并不认识,案发当晚是头一回见面。既然是头一回见面,为什么会发生激烈的肢体冲突,他又为何要开车撞石某呢?

王某说,在倒车撞人之前,石某一直追着打他,监控画面显示,一名女子还试图拉开两人,见石某不听劝,旁边的那名女子气冲冲地先走了。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汾湖派出所民警 朱苗:“三个人之间肯定关系比较复杂,有点特殊情况。”

经确认,试图劝架的女子正是石某的妻子李某。王某则是李某的同事,三人都是外地来苏州吴江打工的。石某和李某以前感情不错,但最近,李某突然提出要搬去厂里的宿舍居住,这让两人之间争吵不断。

受害人 石某:“我女儿三岁我儿子一岁半,我不想散,我跟她说了好多好话,我就说咱俩凑合着好好过吧,她就一直嫌我,嫌我挣不了钱。”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汾湖派出所民警 朱苗:“最近石某发现他跟他妻子之间的关系没有那么亲密了,然后觉得他妻子在外面可能有别的情况了,经常去找他妻子找不到人。”

当晚,石某再次去妻子上班的工厂找她,接下来在夜宵摊上看到的一幕让石某十分愤怒。

受害人 石某:“他们俩在这吃饭嘛,我看见他对我老婆喂吃喂喝,你说普通同事关系能给她喂吃喂喝吗?”

嫌疑人 王某:“吃饭的时候,他可能看到我俩在一起吃饭,我确实给她夹菜了,让她喝酒了,他看到了那种暧昧关系,心里可能受不了,就上来连打带骂。”

一看人家老公找上了门,自觉理亏的王某当时没有还手,只是一味躲闪。

嫌疑人 王某:“我之前跟她相处过一段时间,我也不知道她结过婚那时候。”

两人的打斗结束后,王某心里十分气愤就想着报复,当他从后视镜里看到了正要骑车离开的石某,就瞅准时机挂了倒车档,狠踩油门将石某撞倒,并进行了二次碾压。

苏州市吴江区公安局汾湖派出所民警 朱苗:“虽然他主观上并不承认他要将石某故意杀害,但是他的行为已经构成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可能造成石某死亡的结果,但是还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构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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