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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未交接工作就辞职 新联康拒绝提供离职材料

2020-09-29 11:43    

(图文无关)

2017年10月,张女士自青岛新联康房产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康”)离职,但是离职后新联康却一直未为其开具离职材料。没有前公司的离职材料,这给张女士在之后的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信网(热线0532-80889431)致电新联康,负责人承认未给到张女士离职材料一事,并表示原因是张女士离职未做工作交接,“这个员工突然走了,连工作交接都没做。”

张女士在新联康工作期间任职销售顾问,工资构成为底薪加提成,“公司承诺3个月结算一次提成,但是却一直未遵守承诺,因为这个我提出离职。”张女士称,她先是口头申请离职但被拒绝,之后被要求必须一个月之后才能离职,但她认为自己并没有需要交接的工作。10月25日,张女士离开公司,但在离职材料的问题上却卡了壳:“解除劳动书都不给我,这直接影响了我之后的正常就职。”

信网联系到了新联康,相关负责人承认未为张女士开具离职材料一事,但表示新联康是按照承诺正常结算提成的,而张女士所说的“口头申请离职”该负责人表示不清楚。 “25日她拿到工资后当天晚上就跟领导说明天不来了,第二天也真的就没有来,所有的工作都没交接,甚至还带走了客户资料,这样的话我们肯定不能给她离职材料。”

同时,新联康方面表示,他们已经和张女士进行过沟通,张女士做完工作交接就可拿到离职材料。

青岛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用人单位不给到离职员工相应的离职材料属违规行为,但是员工离职也应依照程序做完工作交接,“建议张女士先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交接,之后再要求用人单位开具相应的离职材料,如用人单位拒绝开具,张女士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

信网全媒体见习记者 张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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