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城区小学开设课外活动课(试行)的通知
城区各小学:
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压力,经研究,决定在城区小学开设课外活动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外活动课内容
从2018年1月2日开始,在正常上课期间,每天下午上完第二节课之后,开设两节课外活动课,每节活动课30分钟。第一节课外活动课安排作业课,由语文、数学、英语等任课教师统筹组织,学生自己完成作业,教师尽量做到对学生作业面批面改。第二节课外活动课,由学校统一组织开展相关社团活动,当天没有体育课的可安排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
二、课外活动课工作要求
1
各校要高度重视开设课外活动课,不得挤占挪用,教师不得利用课外活动课时间授课。要保证各项课外活动有教师现场组织指导。
2
各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学生身心特点,组织开展好健康、科学、文明的社团活动与课外活动,满足学生课外活动需求,培育学生兴趣,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
学校要全面开放图书阅览室、音乐室、美术室、电脑室、科学实践室等功能馆室,为学生课外活动提供便利场地。
4
小学低段除第一节课外活动安排作业外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但是可以布置阅读、收看收听《新闻联播》、写字等综合实践类作业。高段可在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1小时的情况下适当布置书面家庭作业。
5
学校可根据本校实际分时段让学生有序分流离校,防止学生放学拥挤现象。
6
课外活动的开展要与家长沟通联系,取得家长支持,方便家长接送孩子上下学。
7
组织开展课外活动工作量可列入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考评。
武平县教育局
编辑: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