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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日军侵华罪证:侵华期间发明一纸片,毒害中国人长达八年

2020-10-14 06:02    

1937年日军开始全面入侵中国,日军计划三月之内必须要将中国拿下,为了实现这样的策略唯一的办法就是利用屠杀来震慑当地的居民,因为惧怕才不会反抗,南京大屠杀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日军面对中国士兵的抵抗,他们选择利用屠杀来满足自己内心的不满,女子将会遭遇到日军的侵犯,单单南京事件就发生2万多起侵犯事件,许多女子都是在日军糟蹋下死去。

为此日军还发明各种各样的杀人方式,只是为了满足他们的欲望而已,“烧草袋子”将人跟草一样直接烧死,究竟是怎么样做到的?首先将这些受害者全部都集合起来,为了防止在燃烧的过程中反抗,将其手脚直接绑起来,随之将其全部都赶往茅草里面,开始倒入汽油,点着火,一瞬间这些受害者身上都是火苗。

除此之外,日军还实行一种制度,相信大家都在影视剧中见过。抗战期间,日伪政权对占领区的中国老百姓的身份管理制度中推行的身份证明,根据日伪政府的规定,凡十五岁以上的中国百姓都要办理良民证。在南京刚被攻陷的时候,一位幸存者回忆:有一次日军把数百人集结到一块说是要发“良民证”让他们回家安居,其实是抓捕青壮年进行屠杀。当时汉奸翻译说,“皇军”传话给你们,只要领了“良民证”,就可以回家了,当时日军把手上有老茧的男青年当作(中国军队的士兵)拉走然后用机枪进行集体屠杀,这是有关“良民证”的一次暴行。

“良民证”是日军侵华期间,为避免社会流民、所谓匪盗及抗战人士等对日军活动的破坏、干扰,确保占领区的安全,并用于表示占领区人民对“大日本帝国”效忠的一种身份证明证件,也称“身分(份)证明书”,15岁以上的人均需领取。良民证是日本侵略者对中国百姓的一种居民身份管理。

尤其是敌占区的伪警察,汉奸,和日军狼狈为奸,敲诈勒索,老百姓对其恨之入骨。当时的重点路段都有日伪汉奸把守,当地老百姓出了家门就要把“良民证”带在身上,如果出示不了,轻则遭毒打,重则被抓捕,而如果伪保甲长不前去送保状领人,必死无疑,很有可能被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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