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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贩运野生蛇被交警查获 声称买回家自己饲养

2018-04-11 03:53    

10 月 24 日,贵州黔东南州黎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执勤中查获一辆非法贩运野生蛇的车辆。

当日上午,黎平交警大队民警按大队勤务安排,在县辖区内旅游公路开展路面管控。10 点 33 时,民警依法拦停车一辆车号牌为贵H开头的红色摩托车,经查,驾驶员刘某持D证,车辆正常,但摩托车上捆绑的一个用铁丝制成的笼子引起的民警的注意,铁笼里垫有稻草,里面还放有一个麻袋,麻袋口打结捆绑,里面有东西蠕动。

民警询问刘某袋子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时,刘某说是一条水蛇,随即民警叫刘某把装蛇的袋子打开,打开之后发现并不是水蛇,而是一条乌梢蛇。当民警进一步询问题时,驾驶员刘某说是在村上买来的,当民警询问是在哪个村买时,他又说是在路上买的,花了十多块,是打算买来喂养的。驾驶员刘某告诉民警称,他做的贩卖狗的生意,今天正巧遇到了这条蛇才买的。

民警随即联系了黎平县森林公安分局,得知有人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消息后,立即赶往现场。县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到达现场后,询问刘某为何买蛇,当刘某说是买来喂养时,民警现场对刘某进行了教育:刘某没有野生动物饲养证,不能饲养野生动物,根据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对野生动物不能猎捕、收购、食用的。

目前,该案由黎平县森林公安局作进一步处理,取证完毕后,这条野生蛇被放生。

艾志伟 张富发 贵阳晚报全媒体记者 吴如雄

责编 陈玲

编审 侯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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