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眼看世界第34期)
不清楚宠迷们知不知道,在瑞士养一只猪猪是犯法行为。瑞士《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群居动物应该和它们的同伴存在‘社会’接触。(Animals of gregarious species shall be allowed reasonable social contacts with animals of their own species.)”
虽然咱们国家的法律还不能做到如此事无巨细的规定,但对于猪猪这种群居动物而言,独居在某种意义上讲确实是一种虐待。
小豚最初先买的大胖,然后也是看他寂寞就想买只母猪作伴,结果被人忽悠买了二胖,最后深陷猪毒,接二连三的买了翠花。
翠花作为家里唯一的傲娇小公举,人气关注度自然是节节高升。所以免不了小豚常在我耳边絮叨说太惯着翠花了,太偏心了。
说我惯翠花我承认,但说我偏心,我总觉得有点委屈。虽然很明显相比二胖我对翠花的关注度是更高一点,但是在两只猪的待遇上我这碗水端的还是很平的。
家里有什么好吃的零食水果我都是一分两份,每猪一份的。
再者说,翠花作为家里的功臣,功绩也是满满的。她给大胖和二胖总共生了三胎宝宝,共8只小猪宝。这么伟大的成就,难道我还不应该多把心思往她身上花点吗?
(翠花的一儿一女)
(翠花的一儿一女)
如果非说我偏心的话,我更觉得这种“偏心”是对弱者的一种关注。就比如富人的遗产分割和穷人的温饱问题相比,自然是后者会得到更多的关注。这也正说明咱们大多数人的价值观是正确的,中国社会还是正能量多。
再者退一万步想,我也就释怀很多。别说是两只猪,就连很多母亲对自己亲生儿女之间的这碗水都是很难端的稳稳平平滴,你们说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