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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专题组织生活会 直奔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

2020-10-31 07:06    

“作为村里书记,我平时对村里其他班子成员关心还不够,谈心谈话也很少……”“作为村监委成员,我对监督业务还不够熟练,对村里的财务监督不够到位……”近日,平湖市新仓镇秦沙村组织召开了一场专题组织生活会,村班子成员集体参加,并由市镇两级纪委到场指导。现场,大家分别进行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整个过程不留情面,直面问题。

平湖市新仓镇秦沙村组织生活会现场

为何要召开这场组织生活会?这源于2018年秦沙村被查处的一起村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经查,2015年至2018年期间,秦沙村股份合作经济合作社董事、村民委员会委员张勤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村集体资金300余万元,进行营利活动或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至案发时,尚有190余万元未能退还。2018年12月,张勤峰因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村里的管理存在哪些漏洞?每个人在认识是否到位?工作中还有哪些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应该如何改进?围绕这些问题,秦沙村组织召开了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运用自我批评与相互批评的形式,查摆问题、剖析问题、整改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在日常监督中加强管理,将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同时,保持自身的清正廉洁,守好纪律底线!”会上,村党委书记丁燕峰这样表态。

平湖市新仓镇农经站组织生活会现场

“我对村财务报账资料审核不够严格,对涉及的村级资金没有监管没有到位……”与此同时,新仓镇农经站也针对张勤峰案件发生后暴露出来的问题,就如何整改、如何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管以及确保相关制度落实到位,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

案件的发生,给村集体资产带来了巨大损失,暴露出村里财务监督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对此,新仓镇纪委又立即启动“一案双查”。今年1月,秦沙村党委书记丁燕峰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疏于管理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农经站站长等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除此之外,为进一步发挥案件警示作用,年后平湖市还举办了“清廉村居第一课”,对该市2018年查处的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通报,180多名村(社区)干部到场接受警示教育。

平湖市举办“清廉村居2019第一课”现场

“案件查处后,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我们对典型案件分类通报,督促案发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的具体措施,就是要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类的效果。”平湖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周海林这样表示。(嘉兴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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