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区交通秩序整治暨载客三轮车禁行的通告
城区载客三轮车车主和驾驶员朋友们:
城区载客三轮车大量增加,运营秩序混乱,违法乱象丛生,事故频发,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道路交通秩序和市民正常生活,成为市民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上路行驶、拼改装、生产销售载客三轮车和代步车均属于违法行为,应予以清理取缔。
依法集中清理载客三轮车和代步车,是省市统一安排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定,2019年5月5日起,我县将对城区载客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统称载客三轮车)违法闯禁区开始集中整治,城区内禁行路段禁止载客三轮车行驶营运。
5月5日起,城区内载客三轮车禁止在以下重点路段行驶:
1、建设路与烟墩路交汇路口(含)至建设路与奇石城路交汇路口(含);
2、南外环与烟墩路交汇路口(含)至南外环与奇石城路交汇路口(含);
3、自由路与烟墩路交汇路口(含)至自由路与中山路交汇路口(含);
4、幸福路与中山路交汇路口(含)幸福路与奇石城路交汇路口(含);
5、政通路全段;
6、文昌路全段;
7、文化路与奇石城路交汇路口(含)至文化路与和平路交汇路口(含);
8、站前路全段;
9、健康路全段;
10、长寿路全段;
11、奇石城路与站北路交汇路口至奇石城路与南外环路口(含);
12、仁和路全段;
13、中山路与站前路交汇路口(含)至中山路与南外环交汇路口(含);
14、胜利路全段;
15、和平路与站前路交汇路口(含)至和平路与南外环交汇路口(含);
16、温凉河两岸沿河路全段;
17、鲁公路全段;
18、烟墩路全段。
今后,除登记备案的自用三轮车外,禁止任何其他三轮车在城区禁行路段内通行。乡镇籍载客三轮车严禁驶入县城建城区。
为确保集中整治行动顺利开展,专门抽调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公安、交警成立稽查组,对禁行路段上违法行驶的载客三轮车依法予以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严格执法程序,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对个别不配合整治清理、无理取闹甚至恶意阻挠执法的人员,要依法从严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展城区载客三轮车整治意义重大,志在必行,请各位载客三轮车车主及驾驶员朋友们,顾全大局,主动放弃载客三轮车、代步车违规运营和上路行驶行为。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全面配合,积极支持这项工作,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改装、不乘坐载客三轮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为了咱们大家的交通安全,请您自觉道守交通法规,选择合法交通工具,文明出行。
费县城区载客三轮车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