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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语言的精炼和得体,是公文写作的灵魂

2020-11-03 22:31    

公文语言的精炼和得体,是公文写作的灵魂

所谓精炼。就是写公文要惜墨如金,只要把意思表达清楚就行,该短则短,用一个字能表达明白的,决不用二个字。要保持公文语言的简洁精练,起到言简意赅的效果。要想达到这个效果:

首先,语言上要开门见山,不委婉含蓄,一是一,二是二,实话实说,不故弄玄虚。

其次,要努力去掉赘余。赘余就是公文中多余的词语、句子、段落。去掉这些赘余使句子简洁,行文清爽,而于意思无损。

再次,要力戒堆砌。堆砌就是卖弄文字或者故作高深,在一句话上加上一大堆“漂亮”、“时髦”的词语,给人一种华而不实的感觉。因此,公文草稿拟完后,要反复修改,压缩文字,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和不必要的空话、套话删除。

所谓得体。就是公文要恰当地选择字、词、句式和语气,准确地把握好该写什么不该写什么、该怎么表述不该怎么表述、应该说到什么程度不应该说到什么程度,使公文的语言与发文的事由、机关身份和文种相称。公文语言的得体要求是:

一要庄重,与自身性质相称。公文是代机关立言,具有权威性和严肃性,其语言必须具有庄重色彩,与其地位相称。因此,公文一般多用叙述、说明、分析、议论等手法,直陈其事,直阐其理,不装腔作势。

二是协调,与事由相称。事由决定文种,文种影响语言的运用。每一种公文在语言方面的要求都有差别,注意其差别,选择合适的词语适应这个差别,就是得体。比如命令、决定的语言庄重、强硬,不容置否;通知、通报的语言要平缓、委婉,不能生硬。如果将两者的语言特色颠倒,就会不伦不类。

三要讲“身份”,与制发机关地位相称。“什么人讲什么话”。公文语言与制发机关的角色、地位必须相符。

四是讲礼仪,与职权相称。公文语言并非刻板生硬,一副冷面孔,其实也有感情色彩,要讲礼节礼貌,不能盛气凌人或者故作姿态。

五要合时宜,与时代相称。公文语言要与时代精神、时代观念相符合。这既是一个政治、政策水平问题,也是语言运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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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阿袁某本

袁志奇,从事文字工作16年,任过党委秘书、宣传部门干事,做到杂志社编辑、网站论坛编辑。在各期刊杂志、报纸、网络上刊稿300余篇,多次被评为业余写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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