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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男子意外身亡,两兄妹因百万遗产对簿公堂

2020-11-04 09:32    

“百善孝为先”,

对于一个老人来说,

最大心愿莫过于家庭和睦、儿女健康,

自己也能承欢膝下、安度晚年。

然而,

金钱的诱惑,

让手足情深的兄妹却因遗产纠纷对簿公堂

一个美好的家庭就此陷入僵局。

百万遗产分配闹出家庭纠纷

家住通江县涪阳镇陈河乡的颜某国常年在外务工,妻子在儿子颜某东家里帮忙带孙子,可是天有不测风云,2019年3月23日,在宁夏务工的颜某国在工地上意外身亡。家人得到消息后,颜某国的儿子、女儿和女婿立即赶往了宁夏。

颜某国发生意外之后,事故方共计赔付其家属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15万元,这笔钱以转账的形式分别转到颜某国妻子账户15万元,儿子颜某东账户100万元。颜某国下葬后一个月后, 颜某国的母亲、妻子、儿子、女儿开始商议起了赔偿金的继承问题,最先商议出结果的是颜某国母亲的金额19万元。

而当颜某国的儿女在商议的赔偿金分配的时候,因为母亲赡养问题发生了较大分歧。由于颜某东没有得到妹妹颜某关于母亲赡养问题的准确回复,于是本该属于妹妹的赔偿金,颜某东也迟迟没有给付。

颜某东

颜某国儿子,案中被告

我说你这一部分的钱哥现在不会给你,但是这个钱永远属于你的,你几时把妈的赡养问题考虑好了,我两姊妹签个协议,我就给你拨款。我觉得为这个(上法庭)真不值得,我没有说少给她,也没有说不给她。

于是,迟迟没有拿到赔偿金的颜某决定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母亲和哥哥告上了法庭。

颜某国死亡过后共计赔偿金115万元,除开丧葬费用及颜某国生前债务以外,妹妹颜某应得到赔偿金30万元,而颜某东却以母亲赡养问题没有及时给与妹妹颜某,法庭上,被告代理人也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了辩论。

被告代理人

一、原告起诉的是除开原被告祖母张宜珍已分割的19万以外,余下的88万元,我们不知道原告的这个88万元的数据从何而来。对于原告起诉的诉请我们认为第一她要求分割的30万元这个是不真实的,除开死者安葬以及给原被告祖母张宜珍分割,他们三个人现在是分不到30万元的。

二、原告请求的诉讼费及其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我方有异议,因为我方并不是不给原告以及第二被告分割,所以说这一笔费用是原告擅自扩大损失,应由原告自己承担。

通过原被告双方举证、质证以及双方辩论以后,涪阳法庭决定闭庭并决定对双方进行调解。

在调解现场,审判员将颜某国的母亲张某珍也请到了现场,因为张某珍本该得到25万元赔偿款,但实际得到了19万元的赔偿款,剩余的6万元,张某珍决定留给曾孙读书花销,审判员询问了张某珍6万元分配的问题。

刚开始调解,现场还很融洽,双方主要就是针对应该得到多少赔偿金、什么时候给付到位以及诉讼费用问题进行协商,最后颜某东和妹妹颜某兄妹俩,却再次因为母亲赡养问题争执起来。看着自己的两个子女争吵不休,母亲罗某碧留下了伤心的眼泪。

这样一度让调解陷入了僵局,为了到达调解效果,审判员耐心的进行劝说,原被告代理人也分别对自己的当事人进行了劝解,最终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

遗产115万元,除去丧葬费用6.04万元,偿还生前债务1万元,开支处理事故车旅费1万元,支付颜某国之母19万元,余下879960元,原告颜某继承293320元。

通过了解,本案发生前,颜某东常年在外务工,两个小孩住在涪阳镇街道的家里由母亲罗某碧照管,妹妹颜某则在涪阳街道开了门市做着生意,两兄妹长期也是互帮互助,关系十分融洽。

虽然案件至此落下了帷幕

但是颜家两兄妹还能否像以前一样和谐融洽呢?

这一家人以后应该怎样相处呢?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

再怎么也改变不了一家人血浓于水的事实

千万不要赢了官司输了亲情

不要为了钱财而丢失了最宝贵的亲情

毕竟家和,才能万事兴!

来源/视觉通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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