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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官员被惩罚,为何?

2020-11-05 10:58    

曾秉正,南昌人。洪武初,荐授海州学正。九年,以天变诏群臣言事。秉正上疏数千言,大略曰:"古之圣君不以天无灾异为喜,惟以祗惧天谴为心。陛下圣文神武,统一天下,天之付与,可谓盛矣。兵动二十余年,始得休息。天之有心于太平亦已久矣;民之思治亦切矣。创业与守成之政,大抵不同。开创之初,则行富国强兵之术,用趋事赴功之人。大统既立,邦势已固。则普天之下,水土所生,人力所成,皆邦家仓库之积;乳哺之童,垂白之叟,皆邦家休养之人。不患不富庶,惟保成业于永久为难耳。于此之时,当尽革向之所为,何者足应天心,何者足慰民望,感应之理,其效甚速。"又言天既有警,则变不虚生。极论《大易》、《春秋》之旨。帝嘉之,召为思文监丞。未几,改刑部主事。十年擢陕西参政。会初置通政司,即以秉正为使。在位数言事,帝颇优容之。寻竟以忤旨罢。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帝闻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终。

朱元璋出身布衣,从小目睹穷人疾苦,加之又时常受贪官盘剥,这些都影响了他对未来官场一些判断。在他看来,政府官员如果有过多的物质保障只会助长奢靡不正之风。因此,最合理的状态应该是官员的俸禄能够解决最基本的温饱就可以。正是基于这一判断,明朝立国之初便实施了低薪养官的政策。政策执行的最初几年里,政策制度一再改革,薪酬也一降再降,甚至到了不能再低的程度。官员的薪酬少了,造成了意想不到的后果。除了贪腐行为不减反增之外,还发生了很多不和谐的事情。

洪武九年九月,曾秉正以海州儒学教官的身份写一篇文章,并上奏朱元璋。曾秉正除了主张用“儒家”治国、休养生息之外,还建议改姓以区分蒙古、色目人。朱元璋看了很是受用,认为曾秉正很有想法,可堪重任。次年,曾秉正成为陕西参政,之后再升为通政司正使。曾秉正为人耿直率真,为官清正廉洁,任上敢于揭露朝廷弊端,甚至多次指出朱元璋政策失误。

朱元璋比较大度,也给予理解。读书人嘛,有才华,秉性脾气古怪很正常。但是曾秉正这个人似乎不大识趣,屡次直指沉弊。朱元璋一气之下罢免了他的官职,让他回家自省。对于曾秉正而言,出言顶撞皇帝容易,回家却是一件难事。曾秉正为官清廉,平时俸禄又低,根本拿不出返乡的盘缠。向朋友借呢?曾秉正性格耿直,得罪了不少人,谁又肯借给他呢?无奈之下,曾秉正只好将年仅四岁的女儿卖了换取路费。

朱元璋听闻此事后,龙颜大怒,你曾秉正堂堂三品官员,一贯指指点点,关键时刻不还是舍弃父女之情。末了,朱元璋下令对曾秉正实施了腐刑。“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帝闻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终。”史书中并未具体交代曾秉正的最终结局。可以想象,一个被阉割的文人,其境况能好到哪去?曾秉正不过是明朝低薪养官的一个影子,也是一个令人惋惜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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