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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队教练起诉天海,法院支持其部分诉求

2020-11-22 00:37    

虎扑 7 月 2 日讯 因劳动争议纠纷,前天津天海预备队门将教练李健将天津天海俱乐部告上法庭。近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就该案做出一审判决,支持李建索赔违约金和医疗费的诉求,同时驳回了其索赔 2018 年工资和比赛奖金的诉求。

李健表示,他于 2016 年 12 月 22 日与天津天海俱乐部(原天津权健俱乐部)签订《天津权健足球俱乐部教练员工作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李健的工作岗位为预备队守门员教练;期限自 2016 年 12 月 22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21 日止,待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天海俱乐部根据李健工作业绩和表现有权主动选择续约合同至 2019 年 12 月 20 日止;工资为 30000 元 / 月(税后);该合同同时约定了其他权利义务关系。2017 年 12 月 21 日合同到期后,李健仍在天海工作,但未与俱乐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8 年 7 月 25 日李健因在训练中扭伤腰部,经诊断为:腰椎间盘突出症。后原告经其上级教练张某的签字认可,于 2018 年 8 月 8 日前往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做手术,共花费治疗费 42024 元。该治疗费不在医保报销目录内。

天津天海俱乐部至今仍拖欠原告 2018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1 月 12 日 4 场预备赛奖金共 39000 元。直至 2018 年 12 月 7 日,天海俱乐部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通知李健解除劳动合同,但至今未为其办理劳动人事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2019 年 1 月 16 日,李健向天津市河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天津市河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天海俱乐部仅需向李健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裁决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为原告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因李健不服该仲裁裁决,向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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