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渠县涌兴镇一老人心血来潮
故意纵火烧掉自己的房子出去讨饭
途中又觉得自己的做法对女儿名声不好
转而去派出所报警求助
结果由于火势太大
邻居房屋也一起被烧掉4间
……
据办案民警介绍,5月12日下午,犯罪嫌疑人蒲某娃(男,76岁,涌兴镇某村人)养的狗咬到了邻居蒲某才,蒲某才要求赔偿。
蒲某娃独居在家,唯一的女儿远嫁重庆,家中经济条件也不太好,他认为邻居的行为是在欺负自己,感觉自己没人管没人问,产生了干脆把房子烧了出去“讨口”(讨饭)的想法。
随后,蒲某娃在自家屋内用打火机点燃柏树枝桠后,用背篓背上一床棉被就走出家。
在途中,蒲某娃想到自己的做法可能会对女儿的名声不好,想来想去,蒲某娃到涌兴镇派出所报案,对民警说放火烧了自家房子,民警当即赶向蒲某娃家。
此时,火苗已经蹿到了屋内的干柴上,整栋房屋开始燃烧。同时由于火势凶猛、干柴多,大火很快蔓延到了邻居贺某碧、陈某玉、蒲某银三家人的房子上。
在民警与消防员的帮助下,半个小时后大火终被扑灭,但已经造成四间房屋严重损毁,直接经济损失达6万余元,所幸的是无人员伤亡。目前,犯罪嫌疑人蒲某娃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小编想说
即使放火烧的自家的财物
也是万万不可取的!
一旦危害公共安全
就是犯罪!
什么是放火罪?
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燃烧财物时,不管财物是他人所有还是自己所有,只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属于放火。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放火罪怎么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1、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玩火放火害人害己
无法真正解决问题
一旦发现有人放火
请立即拨打119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