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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买房”别得意,没看这篇文章等着哭吧!

2021-11-05 19:31    

目前,福州不少置业者选择全款购房的方式,干脆利落,少了申请贷款的手续和等待时间,多了议价权。但是也有人疑惑:全款买期房,有没有风险或者不利之处呢?我们海峡房网通过向购房人和业内人士了解,查找了一些案例,希望能帮助你少走弯路。

股东谋私,卷款跑路

开发商建设房屋的资金,多是借助了银行的贷款。因此,房屋在尚未网签前,是抵押在银行的。直到网签后,开发商解押,相当于把抵押人转换为购房者。

那么隐患就来了:假如在网签前,开发商卷款跑路,那么,还没到你手里的房屋,作为抵押的标的物,就会被银行收走。这自然是你不愿意看到的。

比如在防城港市,有一处项目早在2012年就已经在出售了,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上明确写出1、2号楼应于2014年7月份交房,3、4号楼应于2015年1月份交房。但在2013年1、2号楼刚封顶的时候,因为其中一个大股东卷走了2000多万元的资金后跑路,导致整个工程后继无力,彻底停工。

小开发商,资金链断裂

开发商鼓励业主全款买房,有可能是说明其资金回笼压力大,急于回款。全款购买显然比贷款购买的回款周期短。

虽然房地产业发展到今天,大浪淘沙留存下来的房企总体资金实力雄厚,上述情况通常是不用担心的。但是当遇到小开发商时,这一隐患还是值得警惕。没准哪一次资金链断裂,就会成为压垮它的最后一根稻草。

云南有个楼盘叫碧鸡名城,由云南碧鸡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开发。2015年,因碧鸡集团资金链断裂,已经完成一期开发,二期建筑封顶的碧鸡名城正式停工,原定于2016年9月的交房时间一拖再拖。而项目的最后一个可开发地块三期,则一直未能得到开发。那么,已经付款的业主,就只能望着空荡荡的土地叹息了。

一房多卖,自家钥匙被别人领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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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黄玉旅很帅”和“认认真真投基”都向笔者提到,开发商销售房屋,在网签之前,备案系统没有显示房屋卖给了谁。有些不法开发商就利用这一空档,将一套房屋与多位购房人签订认购合同,并分别收款。

2015年,有位刘女士相中了一套130余平方米的商品房,随后便与开发公司签订合同,并缴纳了全款。后来,到了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刘女士却还没有接到任何交房相关信息。急着装修入住的她赶往小区了解情况,却惊闻自己所购房屋的钥匙已被别人领走。这就是典型的“一房多卖”情况了。

付了全款,房屋却属于别人,换做谁都难以接受。因此在购房的过程中,留意开发商资质和信用、随时跟踪房屋建设和手续办理进度,还是十分必要的。

上面这些风险,都是到了要“维权”的地步。谈到全款买房的不利之处,你更熟悉的应该还是损失了可以利用的杠杆。当然,杠杆的好处是建立在房价长期跑得赢贷款利率的前提上的。如果跑不赢,杠杆也会让你亏得更大。这种情况我们就不多展开。

买房缺乏经验,就不免带着担心。解除隐忧,首先需要认识隐忧。海峡房网今天分析的这些案例,就是为了帮你认清风险,从而避开风险。但愿“全款买房”的干脆利落,能带来如你所愿的安心购房、放心入住的体验。

出品人:陈川、纪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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