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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一市民两次贷款被催还留“污点” 影响房贷定金也难退

2021-11-06 10:29    

曾经有两次被银行催款记录的市民郭先生,因为还款不及时,信用等级受到影响。今年准备贷款买房时,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被银行退回,已交定金也被开发商久拖不退。近日,常州溧阳市12315受理的这起纠纷给市民提了个醒:申请房贷前,最好先查询一下个人的信用记录,以免房贷申请遭到银行拒绝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今年7月,溧阳市民郭先生准备在天目湖镇买一套商品房,交了1万元定金。由于他只能交足首付款,其余部分都要办理商业贷款,遂向开发商递交了相关材料,委托开发商去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哪知,银行审核后发现,郭先生几年前曾经贷过款,而且有两次被催还款的记录,其信用等级受到了影响,银行遂拒绝了他的贷款申请。按照双方本来的约定,若不能放贷,开发商于60个工作日内应退还1万元定金。但直至11月初,定金仍未退还,郭先生多次上门催促,开发商却一直推脱,称退款手续一直在走流程,何时退还到位不能明确答复。

拖了近一个月后,日前,郭先生向我市12315投诉。经溧阳市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协调,开发商迅速将定金退还。 (庄奕 肖宝)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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