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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十问十答!衢州人,想咨询明天还有个好机会~

2021-11-06 12:27    

有关住房公积金,是通衢问政平台上的热点。今天我们就选登平台上的部分问答,供你作为参考。

明天上午9:00-11:00时,市公积金中心“一把手”将现场接听12345政府服务热线,欢迎小伙伴们踊跃参加。拉到本条微信文末,可了解详情。

①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怎么取出来

发帖人:阿庆

我咨询一下,首套房采用组合贷年提的方式,网签备案后可以把公积金账户里有的钱取完吗?还是要留6个月的?

市公积金中心回复:

根据《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购房提取申请条件:12个月内职工只能选择一种情形提取公积金,再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1、购买商品房;2、购买二手房。

符合以上情形之一,且职工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额度为提取时个人账户内存储余额的百元以上金额且不超过所购房产总额。

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已出具《异地贷款缴存证明》),提取额度为提取时个人账户留存六个月缴存额后的百元以上金额且不超过所购房产总额。

职工申请购买住房提取公积金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所需材料及提取时间:

1、申请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办理,另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

2、申请人本人的储蓄卡(工行、农行、建行、交行、中行);

3、以房屋产权人的配偶、父母、子女身份提取的职工,另须提供产权人结婚证和父母、子女的关系证明(父母、子女在同一户籍可自行提供户籍证明或在共享数据平台采集);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籍的需申请人单位开具关系证明。

购商品房:

1、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

2、20%以上的首付发票;提取时间截止至商品房网签购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的12个月内。

购二手房:

1、房屋买卖合同;

2、契税发票及增值税发票;提取时间截止到完税凭证所载明时间的12个月内。以上材料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②公积金提取

对公积金贷款有影响吗

发帖人:heartm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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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购买了商品房,需要公积金贷款,在办理公积金贷款之前,能不能先把公积金账户里原有的余额提取出来付房款?是可以全额提取,还是需要留存多少在账户里才不影响后续的贷款办理?

市公积金中心回复:

1、职工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额度为提取时个人账户内存储余额的百元以上金额且不超过所购房产总额。

2、缴存职工及配偶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已出具《异地贷款缴存证明》),提取额度为提取时个人账户留存六个月缴存额后的百元以上金额且不超过所购房产总额。职工申请购买住房提取公积金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时间截止至商品房网签购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的12个月内。

3、所需资料:

1)经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

2)20%以上的首付款发票(在市域范围内购房,首付款发票自行提供或在数据平台采集);

3)申请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办理,另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

4)申请人本人的储蓄卡(工行、农行、建行、中行、交行);

5)以房屋产权人配偶、父母、子女身份提取的职工,另须提供产权人结婚证和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父母、子女同在一个户籍可自行提供户籍证明或在共享数据平台采集;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户籍的需申请人单位开具关系证明。)办理提取时需提供以上身份证明的原件几复印件。

4、公积金中心允许职工先办理提取公积金余额再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③公积金贷款如何提前还款

发帖人:MPF

公积金贷款能提前还部分贷款么,具体要如何?

市公积金中心回复:

公积金贷款还贷满12个月以上,允许职工提前还部分贷款。

1、目前公积金中心新系统上线后,职工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直接在公积金窗口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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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需资料: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夫妻双方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在还贷银行卡内存入需要提前部分还款金额。

④公积金月冲与年冲能互换吗

发帖人:1375702****

我今年七月份办理好了公积金与商贷,八月公积金开始还款。问一下月充是要在6个月以后才能办理,那账户里面的钱是不是不能动了?如果是年充就要自己要交12个月,12个月后账户里的钱是不是全部能提出来的?第三个问题是月冲与年冲能互换吗?

市公积金中心回复:

1、10月份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系统上线,职工办理贷款业务后,可以提前把按月还贷提取业务和公积金年冲业务提前进行维护,系统会自动校验,符合条件后直接从公积金账户进行划扣。职工申请按月还贷提取时,个人缴存账户至少留存12个月的缴存额且还贷满6个月。职工在办理按月还贷的同时,还贷满12个月,账户余额有结余还可以办理公积金年冲业务,办理年冲业务职工账户至少留存12个月的缴存额。

2、如果不办理按月还贷提取和公积金年冲业务,还贷满12个月后,职工可以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公积金组合贷款,提取额不超过两笔贷款已还本息总额,提取时账户须留6个月的缴存额。

3、年冲和月冲业务职工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⑤贷款未满6个月,

可否提前办理月冲

发帖人:yoyo

办理月冲是不是要公积金贷款满6个月?如果还没到6个月,可不可以先来办理月冲业务,到6个月后自动转为月冲?

市公积金中心回复:

10月份新系统上线已经推出了,职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就可以直接把公积金按月抵扣或按年抵扣先维护进系统,符合条件系统会自动校验职工账户是否符合准入条件,符合条件后系统会直接从账户划扣;如果贷款已经办理,按月准入条件未符合,也可以到窗口进行公积金代扣信息维护,主借款人带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配偶须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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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公积金年提怎么办理

发帖人:烂柯樵夫

本人于2014年1月购买了房子并办理了商业贷款。今年才开始缴纳公积金,请问按照现行政策,是否可以办理公积金还商贷月冲业务?如果可以,交满多久可以办理?如果不能月冲,请问按年提取,需要交满多久,有哪些条件?

市公积金中心回复:

公积金贷款按月还贷提取申请中规定的首要条件:在全市域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并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符合这个条件和其他相关的条件才可办理按月业务。商业贷款的还款数据公积金中心获取不了,所以办理不了直接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业务。你可以选择凭银行住房贷款还款凭证提取公积金,首次还款满12个月后方可首次提取公积金还贷,再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以此类推)。

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提供身份证和储蓄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代理人办理,须提供代理人身份证),申请人为夫妻双方的须提供结婚证(可自行提供或在数据平台采集);

提供购房合同(二手房的提供契税发票自行提供或数据平台采集);

贷款合同;

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

⑦公积金缴存基数和额度怎么计算

发帖人:衢水清清向东流

本人2016年9月通过市教育局组织的招聘考试后办理了调动手续后,由原来县里学校进入市直学校(都是事业在编)。发现公积金和同事差很多,想问下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怎么计算的?

市公积金中心回复: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是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列入缴存工资基数计算口径项目为:事业单位:1)基本工资部分:岗位工资、薪级工资;2)基础性绩效工资;3)奖励性绩效工资;4)市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参照一等奖)除以12;5)第十三个月工资除以12;6)年休假未休补发补贴除以12;7)通讯费;8)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部分;9)误餐补贴。年休假部分学校没有,不计入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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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人:网友_320396

咨询下衢州市目前公积金个人最高和最低的缴存额度和比例分别是多少?

市公积金中心回复:

目前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缴存比例最高是:单位和个人最高各不超12%,最低是:单位和个人最低各不低于5%。最高缴存额是单位加个人:5340元,最低缴存额是单位加个人:154元。

⑧公积金账户余额

能否提出来交物业费

发帖人:aaaaaa

公积金已办月冲,账户有结余的,还能不能提出来交物业费?

市公积金中心回复:

1、支付物业费提取公积金的申请条件中规定:职工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办理物业费提取业务;根据你提供的相关信息显示,你有公积金贷款,所以办理不了;2、职工办理了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业务,还贷满12个月后,账户余额留存较多时,可办理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提取时账户留存6个月缴存余额,再次办理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⑨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年限

发帖人:佚名

我于今年3月份购买了个人首套期房,网签备案时间是4月份(在5月公积金新政之前),个人+单位每月缴纳公积金共668元。我想问下像我这种情况现在最高贷款额度和年限分别是多少?

市公积金中心回复:

根据衢住金管委{2017}3号文件,《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通知》第七条规定,期房网签备案时间在2017年5月3日新政出台之前的,首付比例和贷款额度可以按照老政策执行;公积金贷款额度测算公式:月缴额×12个月×剩余工龄(最长不超25年)=可贷款额度;还贷年限最长不超30年(退休年限往后推迟5年)。

⑩单位变动可否提取公积金

发帖人:laonong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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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由原来的县级单位调到市级单位,现在县级公积金已停,市级单位还未续上,请问原有账户里的金额可以提取吗?

市公积金中心回复:

职工因工作调动,无法提供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迁入单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只能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办理流程:在新单位职工公积金账户设立后,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办理账户转移业务。

明天市公积金中心“一把手”

现场接听12345政府服务热线

11月24日,市12345政府热线服务中心发布《市公积金中心“一把手”现场接听12345政府服务热线公告》,公告说——

为更好地倾听民意,维护民利,切实解决群众诉求,促进政府服务提速提质,根据安排,定于11月27日(周一)上午9:00-11:00时,由市公积金中心党组书记、中心主任王政理同志现场接听12345政府服务热线。

届时,广大市民群众可通过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电话,对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受理、“最多跑一次”改革、智能化便民服务、支持拆迁政策等方面问题进行咨询、投诉或提出意见建议。王政理同志将代表市公积金中心进行现场受理、交办或解答,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欢迎市民群众踊跃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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