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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该知道的工资事项

2021-11-07 07:16    

十一就这样挥挥衣袖带走了假期,留下了阴天和雨水,

拉开了“2017后半年再无法定假期”的大幕。

那么小编准备了大家都应该知道的工资相关注意事项,

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呦,快来看看吧~

相信很多小伙伴工资每次到手总是搞不清扣了哪些,有的“五险”名字都叫不上来,

更弄不明白哪些工资属于社保缴费基数,哪些不属于,快一起来看看吧。

社保“五险”基本介绍

1.社保“五险”指的是: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2.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城镇个体劳动者包括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依法自行参保的人员。

社会保险,应统一以本月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1.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口径: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

2.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作为工资总额统计,在计算缴费基数时作为依据:

(1)计时工资: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2)计件工资: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3)奖金报酬: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4)津贴和补贴: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6)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①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②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3.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下列项目不计入工资总额,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在重大体育比赛中的重奖。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3)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等。

(4)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5)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6)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的从业人员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7)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8)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9)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10)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11)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12)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3)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看了今天的内容各位大佬有没有对手里的工资有所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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