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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前八路军借条,需要兑换的不只是钱物,还有那份深深的情谊

2017-12-10 17:15    

蓝田县葛牌镇一个普通农户家庭翻修房屋时发现了一张落款日期为1946年的借条上面写着:“今借到陈鸿清法币壹佰万元,麻鞋伍拾双,布陆拾斤,棉花壹佰贰拾斤。”记者调查发现,这是1946年国民党进攻解放区的关键时期,当时的一个大户主动借的。

另外,我们还在湖南等地发现了一张70年前,贺龙部队打给周连池的一张借条。 借条上写明:“借爱国人士周连池先生大米陸拾肆斗、大肥猪壹条、银元肆佰贰拾块、铜钱伍佰块、小钱十贯,祖国统一时来中央。八路军贺龙”,立据时间是1945年3月,借款人贺龙,并盖有贺龙和一位名叫陈菊生的印章。向轩在红军八路军期间,一直在贺龙部队,抗日期间(1945年)有贺龙部队廖汉生、贺炳炎路过湖南宝庆(邵阳市旧称),陈菊生是当时该部队后勤部长,该借条系陈菊生经办,以贺龙首长名义立字据,他认为借条属实。

当然,我们近些年也陆续在其他老的解放区发现了八路军借条,这些借条是当时军队纪律严明的佐证,也体现了军民鱼水情的深厚感情。如今,蓝田县葛牌镇大梨元村村民陈金安已经把其爷爷的借条当作传家宝珍藏起来了,并把这个当作激励后人的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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