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乐网
当前位置: 首页 >头条 >社会 >正文

第三方支付

2021-11-10 04:47    

第三方支付是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采用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借助银行卡等卡基支付工具或虚拟账户、虚拟货币等网上支付工具,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衔接的交易支持平台。

词条目录

1 第三方支付行业定义与分类

  1. 1.1 第三方支付的定义
  2. 1.2 第三方支付的分类

2 第三方支付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3 第三方支付产业链简介

  1. 3.1 第三方线上支付产业链
  2. 3.2 第三方支付线下产业链

4 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5 第三方支付行业领先企业

第三方支付行业定义与分类

第三方支付的定义

第三方支付是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第三方独立机构,采用与国内外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借助银行卡等卡基支付工具或虚拟账户、虚拟货币等网上支付工具,提供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衔接的交易支持平台。

在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中,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达、进行发货;买方检验物品后,就可以通知付款给卖家,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

第三方支付的分类

图表1:第三方支付的分类

 

图表1:第三方支付的分类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1、线上支付方式

线上支付是指通过互联网实现的用户和商户、商户和商户之间在线货币支付、资金清算、查询统计等过程。网上支付完成了使用者信息传递和资金转移的过程。广义的线上支付包括直接使用网上银行进行的支付和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间接使用网上银行进行的支付。狭义的线上支付仅指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实现的互联网在线支付,包括网上支付和移动支付中的远程支付。本报告中所指的线上支付,除特殊的说明外,均使用狭义的定义。

2、线下支付方式

线下支付区别于网上银行等线上支付,是指通过非互联网线上的方式进行所购商品或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的资金支付行为。其中,订单的产生可能通过互联网线上完成。新兴线下支付的具体表现形式,包括POS机刷卡支付、拉卡拉等自助终端支付、电话支付、手机近端支付、电视支付等。但由于本报告聚焦第三方支付市场,因此线下支付特指除POS机刷卡支付以外的线下支付方式。

第三方支付行业政策环境分析

1、行业监管政策演变

第三方支付监管政策演变经历了四个阶段,影响力较大的几次政策变动如下所示,特别是2010年的《非金融机构支付管理办法》,标志着第三方支付正式进入监管行列。

图表2:第三方支付监管政策演进

 

图表2:第三方支付监管政策演进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2、行业法律法规一览表

下表是第三方支付从2004年到2012年的主要法律法规,其中最新发布的是2012年9月关于预付卡管理方面的。

图表3:2004-2012年中国第三方支付相关法律法规一览
时间部门名称
2004.8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2005.4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网上交易平台服务自律规范》
2005.6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
2005.1中国人民银行《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
2007.3商务部《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
2008.4商务部《电子商务模式规范》和《网络购物服务规范》
2009.11商务部《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2010.2商务部、中国商业联合会《预付费消费卡发行和服务要求》
2010.6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2010.6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2010.9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011.5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财政部等《关于规范商业预付款管理的意见》
2011.6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1.10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1.11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1.12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
2012.1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12.9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3、《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

2012年9月27日,人民银行发布《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具体分析如下:

图表4:《支付机构预付卡业务管理办法》分析
要点政策内容 
坚持引导预付卡在小额便民支付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办法》要求不记名预付卡资金限额不超过1000元;鼓励发行记名预付卡,赋予记名预付卡持卡人在挂失、赎回等方面更多权利;允许面值200元以下的预付卡通过风险可控的销售合作机构代理销售和充值;允许预付卡通过网络支付渠道缴纳公用事业费等小额便民支付。 
坚持严格规范预付卡市场秩序发行方面继续强调购卡实名制度、非现金购卡制度以及限额发行制度等规定,坚持发行销售的属地化管理要求,坚持预付卡与银行卡的互补发展定位,禁止采用银行卡清算机构分配的发卡行标识代码发行预付卡以及支付机构之间合作发卡。
 受理方面要求发卡机构自行拓展、签约和管理的特约商户数不少于该预付卡全部受理商户数的70%;受理机构应当获得预付卡发卡机构的委托。
 使用、充值和赎回方面强调除缴纳公用事业费用等小额便民支付外,预付卡不得用于网络支付渠道;明确了充值途径、查询渠道、挂失和赎回手续等,强调充值、挂失和赎回的实名要求。
切实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办法》从发卡机构向购卡人提供预付卡章程、与购卡人签订协议、明示各类服务内容及收费事项、提供安全便利的查询、挂失服务以及赎回渠道等方面对支付机构行为进行规范,确保支付机构向持卡人提供公开透明的信息,保障持卡人的知情权、资金使用权和基本服务获取权。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第三方支付产业链简介

第三方线上支付产业链

第三方线上支付的产业链分布图如下所示:

图表5:第三方线上支付产业链情况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第三方支付线下产业链

移动支付产业链涉及环节较多,中国移动支付产业链主要由移动运营商、金融机构、移动设备提供商、移动支付服务提供商、商家、用户等多个环节构成。

图表6:移动支付产业链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状况分析

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从2004年开始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在2008年和2009年呈现爆发增长,特别是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出台,第三方支付行业结束了原始成长期,被正式纳入国家监管体系,拥有合法的身份。

自2011年5月26日,央行颁发了首批27张第三方支付牌照以来,央行总共公布了6批第三方支付牌照。 2013年1月17日,央行公布了第六批26张第三方支付牌照。至此,央行总共颁发了223张第三方支付牌照。

具体内容及最新数据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第三方支付产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第三方支付行业领先企业

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银联商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财付通科技有限公司

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

北京通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开联通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钱袋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

榜单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