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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全:最新房地产税征收标准

2018-04-22 09:05    

中国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已筹备多年,因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条件等多种原因未有实质进展。2011年1月,上海和重庆两地对部分个人普通住宅征收“房地产税”试点,预计今年启动立法。房地产税从试点到准备立法已长达6年之久。刘全分析认为,房地产税立法难度大及专业性强和影响非常广泛,直接涉及到千家万户利益,所以决策层极为慎重。

刘全认为,房地产税立法既要在国家高度统筹考量各种层级目标和多种复杂关系,又要做到统筹兼顾多方利益平衡。房地产税立法主要目标是增加税收及平衡社会财富分配,抑制房价过快增长与调控投资炒房等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刘全认为,房地产税立法要全面准确掌握中国现实国情及居民经济条件和家庭成员构成等多种因素,尽量避免引起社会不安与震荡。房地产税设置征收三段制:

第一段:免征段,按人口与居住面积为计算征税标准。例如,人均住宅面积以50平方米为限,一家三口住宅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为免征房地产税即免征段。居民个人名下只有一套住宅又是单身一人,虽然超过人均住宅面积,应根据超出面积比例适当征收房地产税。以规避假离婚或拆分家庭成员户口等逃税问题。

第二段:征税段,例如,人均住宅面积50平方米以上,一家三口住宅超过150平方米,分为二种征税标准:虽然在150平方米以上,但还是在一套住宅之内应调低征收房地产税率,只因为一套住宅面积过大。人均住宅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并在其名下有二套住宅根据市场价值按百分比征收房地产税。个人名下有三套住宅作为界限控制税率比例。主要考虑普通家庭有为子女买房习惯和社会现实国情等因素,个人名下三套及以下住宅要适当调低税率。

第三段:重税段,如,人均住宅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并在其名下有四套及以上住宅,根据评估价值按百分比采取递增方式征收房地产税。通过重税段控制个人名下有四套及以上住宅,利用重税杆杠遏制囤房和投资炒房等行为。

刘全认为,房地产税征收三段制,主要实现无论富人或穷人,在第一套住宅规定面积内享受免税待遇,民众在立法框架内平等。征收房地产税将根据个人名下住宅数量,确定采取不同征税标准及税率,主要是调节让住宅回归居住属性。

刘全认为,征收房地产税要充分考量民众税负承受能力和导致租房成本增加等现实问题。政府征收房地产税对楼市行情和价格等影响极为有限。国家征收房地产税应加大社会福利房建设,真正实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国家征税,也要考虑还富于民。

作者:刘全,房地产专家、法学专家。

创作:201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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