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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10 万!临湘法院惩治“老赖”再放狠招

2018-04-28 17:42    

(网络配图)

各位 " 老赖 " 们请注意!在 " 失信黑名单 " 里的你们,除了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申请银行贷款等限制外,法院还可以对你们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10 月 25 日记者了解到,在一起执行案件中,临湘法院不但强制扣划了 " 老赖 " 的银行存款用于执行,还开出了一张高达 10 万元的 " 罚单 "。

故事要从一起劳务纠纷说起。2016 年 9 月起,张某、胡某、严某三人在湖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长株潭城际铁路项目长沙线路段务工。结算后,仍有余款 79090 元未付。经多次催讨,建筑公司仍未支付余下劳务工资。张某等人在 2017 年 3 月 21 日一纸诉状将建筑工程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限建筑公司十日内向张某、胡某、严某支付劳务工资款 79090 元及其利息。然而讨薪成功的张某等人苦等许久,工资仍然不见踪影。自己要不回钱,无奈之下三人遂向临湘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 年 8 月 3 日执行立案后,临湘市法院于当日向建筑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申报财产。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亦未申报财产。在查实建筑公司情况时,执行法官发现,该公司经营有序,注册资本高达两千万,完全有还款能力。

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临湘法院于 2017 年 9 月 19 日依法开出 " 罚单 ",决定对该建筑工程公司罚款 10 万元,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罚款 2 万元。罚款决定书送达后,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也未缴纳罚款,法院遂裁定强制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用以偿还三位申请人的劳务工资和缴纳罚款。

法官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单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对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通讯员 黄文龙 黄傲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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