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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献给妈妈的歌》第三章

2022-11-06 08:56    

作者:朋毛才仁

“好吧。”我说,杰克丹尼还剩大半,“不如,带你去附近的酒店休息一会儿,晚上再和大伙一起吃个饭,另外,我也有一些事要嘱托他们来着。”

“好啊。”

“再者,我也好好研究一下地图什么的,尽管那种东西让人枯燥乏味,但为了顺利抵达还是要做一些功课。”

“嗯,那我就可以好好睡一觉了。”

“嗯。”

我给L打了一个电话,约他晚上一起吃饭,接着再给白亦打电话。

“最近又跟哪个小女孩厮混呀?”电话里是白亦的声音,带着一丝悲悯感,不知为何她的生命就像一张薄薄的纸那样,只要稍微一不留心就被自己给撕个粉碎。

“就是一个医学院的小女孩,和你一样喜欢唱歌来着。”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女歌手微微抬起头瞄了我一眼,接着低头把玩早已被我们洗劫一空的碗盏。

“那么,恭喜你喔。”

“恭喜我什么?”

“恭喜你呀……”她停顿着,像是搜肠刮肚那样,“恭喜你桃花运不断呗!”

“谢谢。”我说,而对于白亦这句挤牙膏似的恭维话,尽管出于好意,但不免有敷衍之嫌,特别是诉诸于这种轻飘飘的语气,“我这两天要去南方,你抽时间去照看一下我的猫,猫粮在袋子里,水要一天倒一次,不然它会渴的。另外,给它洗澡时最好自己套上橡皮手套,以免被它抓伤。”

“钥匙还在那里吗?”

“嗯,还在那里。”

“好的。”

“猫就拜托你了。”

我挂掉电话,接着望向女歌手,不知为何,此时我却想起和西美最后一次见面时的情形;在波士顿查尔斯河畔的一家室内咖啡馆里,当时的西美也是剪了眼下女歌手这样的发型。

蘑菇头!西美手捧着杯子说道,看上去心情格外的愉悦。

咖啡馆里没有WIFI,也没有电脑电源插座那样的东西,来到这里想继续对着电脑写作实在是行不通。我望着西美身后那些罗列在木头架子上的烘豆机发呆,看咖啡豆如何成为咖啡那样的东西。

在我发呆的时间里西美翻阅着哈佛大学2010至2011年度的招生宣传册,封面是坐落在查尔斯河上的约翰•W•威克斯桥和邓斯德学院;蔚蓝色的天空飘浮着由远到近的白色云朵,底下是同样白色的邓斯德学院的顶楼,大概中国人或非基督教国家的人民看来那无疑就是教堂了,总之,酷似印象派画家克劳德•莫奈笔下的《阿让特伊帆船赛》。

一个小时前我和西美从哈佛校园走到南岸,从那座竣工于1927年,以马萨诸塞州的共和党人约翰•W •威克斯命名的三孔拱桥上信步走过,四周绿荫环绕,红色的皮艇穿过桥洞,紧随其后的除了翻腾的浪花外还有一阵阵惊叫声,大概就是为了这次有惊无险的穿梭桥洞而欢呼呐喊。

不久,我和西美从咖啡馆的落地玻璃窗望向河对岸的哈佛校舍,大概时值暑期短课时间或者原本这一带就无人问津,总之,四周静谧无声,唯独邓斯德学院那白色塔楼在烈日之下岿然不动,俨然一副殉道者的模样。

“下午我要去补习班上课,你可以去Museum逛逛。”西美说。

“Museum?”

“博物馆呀!可以去波士顿博物馆看看画。”西美神色诧异,但随即噗的一声笑了出来。

西美在教会成立的补习中心学习英语,补习班分为八个年级,各班老师都是附近义务来授课的市民,而上课的时间也似乎和普通的学校有所不同,总之,在我这种对于数字极其迟钝的人看来就像双色球的中奖数字那样叫人摸不着头脑。

“不过,里面最多的还是中国人和日本人。”临走时西美告诉我。

我和西美在咖啡馆外分了别,接着各奔东西,她去教会补习学校上英文课,而我往东去波士顿美术馆看画。

以谷歌地图所显示的结果来看查尔斯河北岸不仅坐落着哈佛那样的名牌大学,麻省理工学院也在河的对岸,而除此之外梭罗笔下的瓦尔登湖也在波士顿西北约二十英里处的康科德镇上。

从圆心能画出多少条半径来,就有多少种生活方式,梭罗在《瓦尔登湖》一书中如此说道。尽管自己不是那种信奉警句格言的人,但这句话着实惊醒了自己;按部就班,朝九晚五那样把时间精力消耗在一件使自己毫不感兴趣的事件上,原本就是一件荒诞的事情,但更荒诞的是没有人对此发出质疑和思考,甚至是纠正。

而自己在那个冬季,当皑皑白雪还覆盖着那座城市时便轻装上路,卖掉那辆白色马自达连夜乘坐火车前往那个叫做西宁的城市。

当的士从芬兰球场外经过时,我想起那座以马萨诸塞州的共和党人约翰•W •威克斯命名的人行桥,为什么把John翻译做约翰呢?

John,寄宿制学校里的人们都这样称呼那位来自德国的老妇人,有时人们以敬语称其为奶奶John,但John更喜欢人们对她直呼其名,除了年龄上的忌讳这一点外,人与人间的平等才是她所在意的,但这和推崇僧侣,甚至处处彰显人与人的差异和制造隔阂的种族主义以及狂热的国家主义是何等的不同。

我想起那个午后,当人们吃饱喝足后懒洋洋的靠在宿舍廊柱上晒太阳时,自己却被这位叫做John的德国老妇人叫到她寝室外的花园里,“A”老妇人把手中那张标注着大写的A的纸牌递到我手里。

“A.”我跟着老妇人念道,但随即我的目光被她那双蓝眼睛所吸引,细碎的蓝,让我想起此后在威尼斯流浪时的天空。

“B.”

“B.”

……

在伊莎贝拉嘉纳艺术博物馆的中庭花园里,自己啜着可口可乐想起自己的第一任英文老师John。

“我下午想回家,所以中午的课就上不了了。”我试图连比带画把自己的情况告诉她。

“下午要回家,他。”因为1903年英国第二次入侵西藏,对藏军和周边藏人进行了大屠杀,因而对外国人耿耿于怀的班主任在旁边用汉语说道。

“OK、OK。”John收起纸牌,随即向我们露出灿烂的微笑。

但也就是这次交涉的失误断送了我的英语学崖,而此后的英语学崖那几乎就是一场糊里糊涂不由分说的怪诞梦境。

我有很长一段时间对于自己的英语水准全然无知,尽管每个期末都能拿个及格分,但其中的缘由一无所知。直到即将毕业前夕的一次考试,我才明白自己之所以每次都能及格的原因。

事件的起因是在毕业考试中同桌和我抄写了同样的答案,但考试结果却是截然不同,我得了六十一分勉强及格,而同桌的英语分数只有八分,在面临重修的局面后,同桌义愤填膺的把我的试卷拿了出来,要求英语老师做出合理的解释。

而答案说起来很荒诞,英语老师被自己对于绘画的热爱所感染,因此不想添加额外的负担给我。

所以不管多么认真,把题目原封不动的抄写在回答区是拿不到分数的,但这点我直到在那所寄宿制学校毕业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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