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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画半岛 绿意满城——象山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纪实

2018-05-02 18:37    

城在林中,房在景中;路在绿中,人在园中。漫步半岛大地,绿意盎然,处处皆景:生态景观廊道纵横交错,海韵绿色景观赏心悦目,街头绿地小品星罗棋布,一道道“水清、岸绿、花香、鸟语”的内河两岸亲水景观,一片片园林式景观绿化带点缀半岛城乡。走进象山,就是走进了一个四季如春的绿色滨海城市;走进象山,就是走进了一个美丽温馨的宜居家园。

全方位发动

植绿补绿氛围浓

走在街头,满目皆绿色,人的心情就会很舒畅。园林绿化是每一个市民都能感受到、享受到、体会到的城市基础工程,也是建设宁波现代化滨海城区的内在要求。可以说创建园林城市是顺应时代发展和百姓呼声的一项重要工程。

为此,我县在创建活动之始,就从推进机制、绿地规划、群众参与等方面全方位发动,营造出“人民的城市要靠人民共同来建、共同来管”的良好氛围。按照打造“面向世界、国内一流”的精美滨海之城的指导思想,首先确立了城市绿地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统筹,绿地系统与水系、道路系统相统筹,现有景点景区与未来发展的景点景区相统筹的“三统筹”原则。

和景府景观绿地

编制完成《象山县建成区绿地系统规划》,高质量高标准确定城市“五线”规划。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定向到人的责任体系。

强化日常督查考核,将“创园”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采取召开现场会、下发整改通知单等多种有效方式,及时敲警钟、亮黄牌,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加强培训,严格按照《浙江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逐条逐项做好资料收集工作。

南大河滨水公园

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了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宣传标语有奖征集,经市民投稿和专家组评定,确定创园口号为“诗画半岛·醉美象山”。除了发挥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载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创建办还及时编印发放创建园林城市宣传手册,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爱绿意识,义务植树和认种认养等群众性活动氛围浓厚,累计发送手机短信3.4万条,发放宣传资料5300余份,“人人知晓创建、个个参与创建”深入人心。

赵岙湿地

精品式工程

绿色家园花香怡

林荫步道、彩色慢行系统贯穿整体,过水桥、海洋文化景墙、亭廊等园林小品景观散布河道两岸;集健身、休闲、骑行为一体的南大河滨水景观带,为市民提供了一个亲水、活力的公共开放空间;少儿活动区、水上花园区、文化休闲区,由中心辐射而出的两条主干道将相邻的两个区域相连,一条自入口处蜿蜒而出的景观环线联通各个区域……位于主城区的殷夫公园绿树成荫、功能齐全,成为一个观赏、实用和文化为主体内容的多维度休闲空间。

为提升园林绿化水平,我县全面加快公园绿地建设步伐,重点启动殷夫公园、塔山遗址公园、海山公园、南大河滨水景观带等一批大规模的环境改造建设工程。殷夫公园、史家山隧道入口绿地等一批拟建在建主题式、精品式园林绿地项目遍布城区。其中殷夫公园一期、南大河滨水景观带建成投入使用,史家山隧道入口景观工程完成70%工程量,殷夫公园二期完成场地清表、施工便道填筑和两幢管理用房建设,东谷湖湖心岛工程、海山公园加快施工,塔山遗址公园完成招标公告、报发改标底审核。

殷夫公园全景

同时,推进道路绿化改造提升,实施“一路一品”“一街一景”美化、彩化打造,以“花漫象山港”和“秋染巨鹰路”为主题进行设计象山港路及巨鹰路城区两主干道绿化,完成立项报批,已进入标底审核和方案完善阶段。巨鹰路与滨海大道交叉口东北角绿地工程开工建设,凤跃山游步道、瑞龙寺游步道等登山健身步道项目加快推进,县城投集团正在调整鲫鱼山至沙地岗步行系统方案设计。

殷夫公园一角

城区内河以“水清、岸绿、花香、鸟语”为目标,全力打造滨河特色景观廊带,东大河一期景观廊道建成投入使用,新华河暗渠靖南路至丹峰路段实现贯通、靖南路至建设路段加快推进,东大河二期(殷夫公园至横大河)完成PPP招投标、做好进场施工准备,新增滨水景观14.2万平方米,城区廊带正逐步形成。

以争创园林式居住区为动力,我县通过拆墙献绿、拆违还绿、见缝插绿、借地造绿等多种方式,推进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老小区绿化,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达85.7%。新建居住区的绿化坚持科学规范、精心设计,强调大绿量、高品质,突出植物造景,配以乔灌花草,适当点缀小品及休闲设施,形成优美的人性化景观环境。百合公寓、上城公馆等一批景色优美、环境迷人的宜居小区不断涌现。

东谷湖休闲公园

老小区绿化,分期分批进行改造,累计改造老小区39个,至2016年底全县获宁波市园林式居住区15个,累计改造居住区13个,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81.76 %。此外,还积极开展庭院绿化评比活动,对庭院及阳台、室内绿化开展较好的家庭给予表彰,形成了一大批绿化配套、环境优美的庭院绿化居住区。

我县严格执行《象山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强化古树名木保护,成立专门专门队伍进行普查并记录、归档,定期开展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保护专项检查,落实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资金,加强古树名木挂牌、围栏、复壮养护、防病治虫、濒危抢救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到严禁任意迁移。至2016年底,全县共有古树名木 296株,其中建成区内31株。每年核拨经费对古树名木进行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率100%。

长效化管理

园林新城处处美

城市园林绿化三分靠建设,七分靠管理。我县强化依法治绿,出台了《象山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象山县城市绿线管理暂行办法》《象山县城市古树名木管理办法》《城市绿化收费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要求所有的基建项目必须保证城市规划的绿化面积,建设单位在规划方案报批前,须经绿化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在报批建设工程项目同时,必须报批附属绿化工程审批手续。加大“绿线”执法力度,由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定期对已建绿地、已划定绿线范围进行检查,严肃查处占绿、毁绿事件、对擅自改变城市绿线内土地用途、破坏城市绿地和植物行为予以处罚,通过运用法制手段,依法保护城市现状绿地。

人民广场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对城市绿化规划、建设工作的监督。

健全管养制度。制定出台《城市绿化养护质量等级标准》《住宅区绿化管理规定》等政策,明确规定城区绿化养护的操作规程,科学指导日常养护工作,形成了规范的管理程序和管护机制。理顺绿化管理体系,将管理重心向社区、责任单位、居住小区下沉,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绿化管理体制。

城区绿化一角

全面落实街道绿化、公园绿化“四无一好”(无垃圾、无杂草、无病虫、无损坏、修剪好)的养护标准,并层层签订了“包路段、包责任”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定岗、定人、定标准,把保护、养护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

坚持多元投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绿化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园林绿化资金,近三年财政累计投入4.45亿元,绿化养护资金4836万元,科研经费285.8万元,且逐年增加。

南大河滨水公园慢行系统

严格执行城市绿化补偿标准,对政策规定收取的易地绿化费、绿地临时占用费和毁坏绿化的罚没收入,按规定足额收取,并全部用于园林绿化建设。

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市民生活品质是创建园林县城的目的。以创建园林城市为契机,结合“三改一拆”、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等专项行动,我县不断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加快推进美丽县城建设,推动城市有机更新,建成区面积扩大到30平方公里。积极开展中心城区未利用土地整治提升行动,制定出台改造提升方案,重点围绕城市景观绿化、临时城市功能、都市农业景观、临时景观围墙等环境提升方式,累计改造提升30块,2017年计划再改造提升27块。

深挖城市内涵,打造象山港路、天安路主轴景观靓丽工程,重点实施了道路亮化、城市节点、标志性建筑物亮化,开展了人民广场、广电大厦、新华书店等建筑灯光亮化,城市景观进一步扮靓扮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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