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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烧赵家楼”的热血青年,为何沦为不惜“个人身败名裂”大汉奸

2018-05-03 05:18    

作者:王德华

二战期间,伪军人数210万超过侵略军的人数,中国是唯一。翻阅《审讯汪伪汉奸笔录》,看到大汉奸梅思平近2万字的《自白书》似乎可以找到其思想基础。这是他于1945年12月15日在狱中撰写的。

梅思平何许人也? 金一南将军在《心胜》一书写道,‘梅思平是北大学生,‘五四运动’学生领袖之一。‘火烧赵家楼’时第一个冲进去点火的人。就是他一把火烧了北洋政府交通部长曹汝霖的房子。”

梅思平在中华民族国破家亡的时候,早就不是当年“火浇赵家楼”的热血青年,而是“曲线救国”汉奸理论的吹鼓手和实践者,是“低调俱乐部”的主要成员之一。他曾代表汪精卫集团参与日、汪“重光堂”密约的谈判。历任汪伪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常委、组织部部长、汪伪政府工商部部长、实业部部长、粮食委员会委员长、内政部部长、浙江省省长,双手沾满沦陷区人民的鲜血。

梅思平在《自白书》中,为投降卖国辩护,把自已装分成“不惜牺牲个人”、“甘跳火坑”、“为国为民”的英雄壮士。

他写道,“战争谈何容易,胜则万幸,败则从此万劫不回”;“日本之侵略固令人无可再忍,但外无奥援,内有隐忧,不如忍辱而负重”。

他还引用汪精卫的汉奸理论辩护,称“抗战要牺牲,和平亦要牺牲;抗战要流血,和平亦要流血; 抗战须有必死之决心,和平亦须有必死之决心。”梅思平写这番话时,大有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悲壮感。

对于投降卖国,他一幅大义凛然的样子。他写道,“抗战如果胜利,则我等在南京组织政府者,不过个人身败名裂而已;于国家、于人民无所损害。”

他还表现出极端反共的心理,写道,“从国内之情形而言之,共产党借抗战之机会而扩展实力最为可怕”,“战事万一失败,则共产党必藉此颠覆政府,篡夺政权。战事即使胜利,则共产党亦必贪天之功,坐收渔利。”

梅思平的这种汉奸理论至今仍大有市场。某大学的某教授讲过这么一段话:“有些汉奸如汪精卫,并不是为了自己升官发财,而是为了减轻人民痛苦,作为抵挡日本人欺压人民的缓冲器。这样的汉奸非但没有错,而且是真正的英雄。反过来看,有些英雄拿几十万人民的生命做抵押,坚决不投降,从人民利益的立场看,这些人不值得效法。”还说:“在败局已定的情况下,应该说投降是正确的选择。”“如果我们以这种观点看历史,几千年的历史可以改写。”

可怕的不仅是出现了汉奸,而且还有脂抹粉的汉奸理论,为卖国行为减轻罪恶感。中华民族绵延5000年,是世界四大文明唯一没有中断的。试想想,如果我们的民族面对外敌入侵,不是与岳飞、文天祥、杨靖宇和赵一曼等民族英雄一样奋起反抗,而是抱着“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识义务者为俊杰”、“活麻雀比死老鹰强”等等心理,我们的民族还会有今天吗?

1946年9月14日,梅思平被判汉奸罪在南京执行死刑,时年50岁。《首都高等法院检察官执行梅思平死刑笔录》记载,他准备了三份遗言,“一份呈蒋主席,一份是给谢部长、洪次长、谢次长的,一份是给我家属的”。他还说,“我希望家属在可能的范围内,把我葬在南京以外”。面对南京大屠杀30万不屈的冤魂,罪孽深重的梅思平自知死后也无颜面对。

“子弹由脑后进,右鼻窍上方穿出,当即毙命”;“火烧赵家楼”的热血青年,就这样结束了罪恶的一生。那些口号喊得最响、行为最极端的人,往往是是善变的墙头草,最不值得信任。梅思平大起大落的一生,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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