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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企业主违反了这部法律 被行拘十天

2018-05-28 03:16    

现代快报讯(见习记者 黄琪)10月19日19时许,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秦巷村一家泡塑包装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平方米。经过辖区消防员奋力扑救,终将火灾扑灭,未造成无人员伤亡。据悉,火灾原因是企业负责人要求员工加班赶工生产,但员工未经过培训,企业也未设置任何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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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发生火灾的建筑为无锡市祖荣泡塑包装厂,厂房为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从事的是聚苯乙烯制品的生产,企业负责人庄某在未落实相关主体责任、员工未经过培训等情况下,存有侥幸心理,要求工人加班加点赶工生产,生产现场未设置任何防火措施,无视消防安全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导致火灾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公安机关对该企业负责人庄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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