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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集团诉讼中业主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8-06-21 20:25    

买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很多情况下,我们辛辛苦苦攒下来钱,付完了首付安心的入住自己的房屋便觉得是人生中一件快乐无比的事情了。但是事情真的是这样么?之后真的就能过上安心舒适的生活了吗?北京栩锐律师事务所在接到众多的房产纠纷的案例后发现当下业主们面临的问题还很多,业主们的维权意识还很弱,面对法律纠纷时更是表现的很慌张。那么当业主们自己权益遭受到侵害时我们该如何冷静理智聪明的维权呢?

北京栩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李晓宁律师就为您答疑解惑:

我们曾代理过这样经典的集团诉讼案件,某小区的5号楼本应是作为幼儿园、活动站等用途使用。但却被开发商“合法”拍卖给一家欲经营休闲会所的企业,听到这个消息后小区们的业主们不乐意了。小区业主王女士表示:“她当时在购买房屋时就是看中了小区5号楼将作为幼儿园的规划设计,为此她还多次找到开发商确认此事,在得到开发商的肯定的答复后,她才选择购买了此处的房屋,如果开发商将5号楼卖给休闲会所的话,那么孩子们将不得不送到离这里更远的地方上寄宿制幼儿园”。另外一个小区业主张大爷表示:“幼儿园的问题是一方面,另一方面5号楼的规划老年活动中心等具有一定公益性质的活动站取消,将给广大业主带来极大的不便。我和老伴来这买房一是看中这里离儿子儿媳住的地方近方便照顾孙子,其次就是看到5号楼有老年活动中心的场所能为我们这些老年人提供交流娱乐的场所,而且开发商在卖房的同时也将此作为一个卖点向我们宣传”

更让业主们弄不明白的是某市规划委也作出了规划许可撤销了原来的规划许可证,经过多次变更将5号楼的用途变更为商业用途。在我们的建议下:业主询问了某市规划局为何变更5号楼的用途,然而他们得到规划委答复是:5楼内的设计以及面积不适合作为教学用途,且他们已经征求了相关教育部门的同意。得到这样的答复后,很多业主便打了退堂鼓,被规划委的说辞给吓住了,但是仍然有一部分业主不甘心表示要积极的维权,寻求我们的帮助。我们在分析情况后,建议业主们进行信息公开的申请,要求规划委提供其在法定期限内变更的手续材料已经获得相关部门审核的证据。后规划委迟迟不予答复,业主们便起诉至法院。法院最后因市规划委的变更规划许可行为证据不足而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业主们取得了维权的胜利。

看到这样的结果是我们希望的,我们在这个过程中也跟业主们肩并肩,手牵手的一路走过。我们钦佩他们对自身利益勇敢捍卫的勇气,也深感他们作为弱势群体的无助。我相信,这不单单是他们争取权益的胜利,也是我们北京栩锐律师事务所在维护公平正义道路上的一次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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