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网友的留言我笑得肚子疼:如果国家要是说中国有本事有能力的公司自己去打捞,打捞上来的五五分。信不信不出五年,中国必会出现几家世界顶级的深海海域打捞的牛逼公司!
中国的这个条律应该修改一下,比如只要不是掘墓所得发现的宝物可以自己收藏,或者上交国家就可以按照百分比得到回报,这样才能提高国人探险的积极性!
国外发现宝藏的有百分之十是发现者所有,是合法的,看尼古拉斯凯奇的国家宝藏,如果国家修改这条法律,马上就掀起寻宝潮,中国地下埋的东西太多了,就算是盗墓贼盗过的,里面还会有青铜器,价值连城啊,因为青铜不好出手,太烫手!
如果是无主的,由相关部门介入鉴定是不是无主的,确定后就属于发现者,如果有主,可以得到百分之十,比如说你发现了曹操墓,要先看曹操的后人还有没有,能不能提供证明确实是曹操的后裔,能提供你就得百分之十,提供不了就是你的,我想除非曹操坐起来说他是我后代!
还研究什么破瓷器,要研究中国的高科技才是正事,提高中国的国防科技力量,不要老想着研究古董,古墓,死人,宝藏什么的,所谓的砖家叫兽!
专家又开始吹牛逼,一艘破船的货物就想买台湾,和谁交易?又是一个富可敌国的废话。十艘船的东西也买不到台湾。放大利润,引诱人去公海打捞,批量生产锦旗,等你捞到东西还没等上岸,海监锦旗就送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