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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飘禹城!德州孙洪香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2018-01-14 13:04    

11月9日,中国文明网公布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奖者名单,德州市禹城市新店镇新店社区居民孙洪香入选。

孙洪香,1969年4月出生,禹城市辛店镇辛店社区南街村村民。从1990年出嫁至今,孙洪香在丈夫常年在外、婆婆去世、公公瘫痪、哥嫂相继离世的窘境中,毅然挑起家庭重担,几十年如一日照顾卧床的公公、三个智障的叔公公和两个年幼的侄子,演绎了一出“婶娘胜似娘”的人间大爱故事。

1990年,孙洪香刚嫁到婆家时,家里的条件十分困难:婆婆去世,三个叔叔智障没能成家,丈夫和公公长期在京工作。但孙洪香毫无怨言,婚后毅然接过了与哥嫂照顾叔公的任务。1991年,大嫂患脑炎离开人世,撇下两个14岁儿子。刚过门一年的孙洪香又揽起照顾侄子的衣食的任务。后来大伯哥因病去世,孙洪香毅然挑起了独自养大侄子的重担。此后,婶娘成了亲娘,两个孩子顺利大学毕业、成家立业。而她的亲生儿子6岁就被送进学校寄宿,现在也已长大成人,在北京读大学。

孙洪香照看两个侄子的同时,还伺候着患脑血栓卧床的公公和三个智障单身的叔公公。公公瘫痪12年,孙洪香每天给他调剂饭菜,端屎端尿,按摩保健。家里没有男劳力,孙洪香学会了开拖拉机。为省下一点雇工钱,不管多累多苦的活她都没有雇过一次工。此外,她每天像上足了发条的机器,一刻不闲地养鸡、做烧饼、刺绣,就是为了换一点钱来补贴家用。

如今,孙洪香的事迹在当地广为传颂,孙洪香个人受到各级各部门多次表彰,2015年2月被评为2014“感动德州十大人物”,2015年5月被表彰为“齐鲁最美家庭”、2015年7月被评为第五届“德州市道德模范”,她的家庭2016年5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最美家庭”荣誉称号、2016年12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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