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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庭”里那些事

2018-01-14 13:10    

通讯员 向晓玲 李晓丹 吴英

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合议庭里活跃着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凭借着对审判工作的责任心,对法律的忠诚,她们践行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宗旨,撑起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半边天”。

她们是“张姐”:张竹林,助审“琴姐”:向琴,书记员“二姐”:彭妍,就是这三个 “姐”组成了泸溪县法院的“巾帼庭”。

泸溪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

作为女人,在家庭里,她们是孝顺的女儿、温柔的妻子、慈祥的母亲。作为女法官,她们又不乏温柔,就像一朵朵铿锵玫瑰,肩负着神圣的使命,运用着女性特有的智慧和坚韧,辩法析理,定纷止争,诠释着天平的含义。

用热情服务当事人

“巾帼庭”大都受理的是涉及婚姻家庭,侵犯妇女人身权、子女监护权、财产权、劳动权、农村老人赡养纠纷案件以及侵害儿童抚养权、教育权的案件。

2016年3月的一个早晨,天下着大雨,一位佝偻着身子的老大娘拄着拐杖颤颤巍巍地来到法院,说要找“巾帼庭”的女法官们申冤,张姐跟琴姐热情接待了这位80多岁的老大娘。由于年事已高,这位李大娘的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家庭商议由自己的儿子和女儿轮流照顾母亲。李大娘在女儿家住过后,本应由其儿子张三(化名)接她,但张三与儿媳态度恶劣,不想赡养老人,李大娘一时间无家可归,不得不暂时住在女儿家,此事也引起社区干部和附近邻居的不满。

考虑到案子的特殊性,立案后,张姐马上让二姐打印好相关法律文书、传票等。当法官助理琴姐向李大娘的儿子张三发出传票时,他开始时态度蛮横,以没有时间等理由搪塞拖延。琴姐义正严词,告诉当事人赡养纠纷必须到庭,如果不到庭将采取必要措施。在法庭施压面前,张三不得不到庭接受处理。正式庭审当日,正是李大娘的儿子张三的生日,张姐借着这个话题,以情动人、以理服人,劝解张三。说的张三哑口无言,低头认错达成了庭上调解,妥善解决了这起案子。

当张三拉着李大娘的手,说出“对不起”三个字的时候,李大娘老泪纵横,不住地点头答应。在场参与庭审的其他人也禁不住留下眼泪。类似这样的案子,她们办了很多很多,每办一次都是对她们心灵的一次洗礼。

“巾帼庭”的法官张竹林、向琴和书记员彭妍带着“尊敬老人、维护家庭和睦、不轻易放弃”的思路,历经三次调解,终于使案件得以顺利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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