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这样的:李大妈有两儿一女,这个女儿叫小兰,是家里的大姐。小时候因为家里穷,大姐小兰早早的就辍学外出打工,来供两个弟弟上学。两个弟弟也争气,两个人都考上了大学,毕业之后也都有了各自的事业和家庭。
大姐小兰早早的就结婚生子了,对象是同乡的一个小伙子,为人老实,心地实在,夫妻两人也相敬如宾,日子虽然过的平淡,但是也很幸福。
老母亲后来年迈,身体不好,又生了一场大病,就瘫痪在床,生活已经没法自理了。她的两个儿子,竟然一个都没有回来,说工作忙,抽不出空来。大姐小兰没有办法,她是在镇上给别人家当保姆,她老公在镇上做零工,两个孩子也都在镇上上学,所以小兰忙完家里的事情,每天都要往老家跑,照顾瘫痪的老母亲,给她做饭,洗衣服,搓澡,没有一丝怨言。
但是高昂的医疗费用,对于她的家庭来说,实在是承担不起,于是向两个弟弟要钱,她两个弟弟都在大城市上班,家庭的生活条件都不错,但是这两个弟弟却每个月只给500元的生活费,说什么要还房贷、车贷,孩子要上学之类的。
大姐小兰也没有办法,这时候她丈夫看出了妻子的难处,和她说到:“你每天这么来回来回的跑,太辛苦了,既然你弟弟都不愿意养你娘,你就把她接过来我们家,这样也方便照顾。”
就这样,这个穷女婿义无反顾地扛起了照顾老母亲的担子。后来老母亲的病越来越重,小兰已经没法出去工作了,丈夫让小兰先不要工作,在家全职照顾老母亲,穷女婿开始做3份工作补贴家用。每次看到深夜回来的丈夫,小兰心里都过意不去。丈夫对小兰说:“我爹娘去世的早,你娘就是我娘,我会给她养老送终的。”小兰想起自己的两个弟弟,禁不住眼泪都掉了下来,她两个弟弟越来越不像话了,本来说好的每个月500元生活费,现在都不给了,还说娘是迟早要走的人了,不要浪费这个钱,小兰气的就和她两个弟弟断绝了关系。
虽然夫妻两个人尽力在给老母亲养病,但是母亲还是走了。临走前把女婿叫到床前,嘱咐他说:我家里老房子床下有个箱子,里面有些手镯之类的东西,本来是想我走了之后,留给他们三姐弟的,结果你对我这么好,两个儿子却不管我。你把那些东西拿去卖了吧。
老母亲走了之后,夫妻两个人办完丧事,女婿拿着那些首饰去鉴定,其中有个手镯竟然价值一百万。女婿换好钱之后,就请最好的工匠给母亲雕刻了一块大石碑。
这件事情被小兰两个弟弟知道之后,他们立刻就跑了回来,把这个穷女婿和姐姐一起告到了法院,要求女婿和姐姐把这一百万拿出来,他们是儿子,应该继承这个遗产。
法律是公正的,最后把这个遗产判给了这个穷女婿。因为他们两个儿子并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穷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所以有权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