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乐网
当前位置: 首页 >头条 >社会 >正文

别拿气枪不当枪!一支依然被拘留

2018-01-14 13:36    

近日,钟祥市公安局“缉枪”行动再添战果,官庄湖派出所在设卡盘查时,查获一起涉枪案件,收缴高压气枪一支,铅弹44发,行政拘留一人。

11月7日晚9时许,钟祥市公安局官庄湖派出所在街道设卡盘查,一辆外地牌照的车辆引起了民警们的注意,轿车看到民警后突然放慢了速度,欲停下找到合适的机会后调转方向。民警见状立即追上该车,询问驾驶人黄某,发现其并未饮酒,民警余光扫向车内,男子却神情紧张,面对询问也是支支吾吾,当打开副驾驶的车门,一支高压气枪映入民警眼中,同时还搜出铅弹44发。

据黄某交代,气枪是在高速服务区上见有人推销,想着可以用来打鸟取乐而买,目前尚未使用过。目前,黄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在此,钟祥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我国一直以来对枪支弹药均实行严格管制,根据《枪支管理法》的规定,枪支是指以火药或者压缩气体等为动力,利用管状器具发射金属弹丸或者其他物质,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的各种枪支。个别真人CS游戏爱好者无意中购置的仿真枪,实际上是枪支。对于非法携带、持有或者买卖枪支等违反枪支使用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警方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警方也提醒广大市民,如有相关的案件线索可以拨打110。对主动上缴管制枪支弹药的,警方将依法从轻或者免予处理。

“法律条文”

《刑法》第125条第一款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128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平安钟祥

品牌、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寻求合作 ››

榜单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