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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交警执法 咸安一鲁莽司机被拘留10天

2018-01-14 13:37    

香城都市报报讯(记者 方达星 通讯员 黄子勇)不配合交警执法到阻碍交警执法,最后上升到暴 力抗法,咬伤执勤辅警。11月9日,郭某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了代价——行政拘留10日。

辅警大腿被咬伤

咸安桂花北路,路边长期被三轮摩托车、轿车和货车霸占,影响交通,附近居民怨声载道 ,交警部门多次到现场提醒效果甚微。

8日下午3时许,咸安交警大队永安中队在该路段开展乱停乱靠违法交通整治,对违停轿车 拍照取证,对三轮车摩托车进行教育劝离。

整治过程中,一名嘴刁香烟的三轮车司机面对交警检查,不出示证件,不配合交警执法, 执勤民警决定暂扣其三轮车。

据执法记录仪显示,辅警阚冲走上这辆三轮摩托车驾驶室,准备将其开走。突然,该名司 机不顾他人劝阻,跑向三轮车,挥拳打到阚冲头部,现场执勤民警立即合力将其控制,并带上警车 。没想到,在警车内,该名司机又将另一名辅警李明大腿咬伤,民警随即将其送往派出所,接受处 理。

9日上午,记者见到正在和同事一起在外执勤的李明,他挽起裤子,大腿上被咬伤的痕迹 清晰可见,已经出现青紫浮肿。

据悉,咬人者因涉嫌妨碍公务执法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咸安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遇到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公民有义务配合执法执 勤工作;对于干扰执法、阻碍执法、暴力抗法、扰乱治安等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 击。广大驾驶人切忌存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否则,害人害己,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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