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熊某在法庭上辨认案发现场
温州网讯“为什么把孩子带回家?”
“为什么不报警,不联系孩子家里人,或把孩子送到学校?”
“为什么让孩子喊你爸爸?”
……
去年9月30日上午,时年六旬的安徽人熊某把上学迟到的10岁女孩晓红(化名)带回了自己的出租房,给她吃饭、买新衣服,还让她喊自己“爸爸”。
昨天上午,这起拐骗儿童案在瓯海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女孩上学迟到独坐校门口
他把她带回家
去年9月30日上午8时许,熊某路过瓯海区瞿溪街道华阳小学,看到一个小女孩背着书包,独自坐在学校对面。
这个女孩就是晓红,江西人,华阳小学学生。
熊某供述,他看着晓红有点像他一朋友的孩子,上前问道“小丫头,你怎么一个人坐这儿?”
晓红抬起头回答,她上学迟到了,不敢进学校,怕挨骂。“你吃饭了没有?”尽管不是朋友的孩子,熊某仍继续问道。他说,当时看晓红一个人可怜巴巴的。
晓红摇了摇头,熊某便带她去吃早饭。吃完饭,熊某向晓红发出了“邀请”:“你现在是去上课还是回家?如果没有事就去我的出租房玩一下。”得知晓红都不愿意后,熊某把晓红带回了自己的出租房。
给女孩做饭、买新衣服
他让她喊“爸爸”
到出租房后,至当天下午6时,晓红大部分时间都和熊某在一起。
晓红说,她刚到熊某出租房时,遇到熊某的房东,熊某对其解释称“这是亲戚的女儿”。之后,她在熊某房间里呆了很长时间,其间熊某表示自己要出门。
“他把外面的门锁起来了,我就一个人在房间里看电视。”晓红说,一个小时后,熊某回来了。这时,熊某对她说,不要叫他叔叔,以后叫他爸爸,过几天带她回老家读书。紧接着,熊某开始做午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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