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10月25日发布公告,禁止在中心城区擅自开凿新的地热井,2018年11月底前全部关闭取缔中心城区地热井。
公告如下:
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告
近年来,我市违法开采地热资源、随意排放地热尾水问题突出,对城市环境造成了污染。我市中心城区地热水赋存条件差、补给源远、补给速度慢,短期内不具备回灌条件,由此决定了我市中心城区地热资源难以可持续性利用。
此外,中心城区地热水还存在矿化度高,腐蚀性强等问题,随意排放不仅对城区地下水资源及土壤造成污染,还将腐蚀城市排水管网。为全面整治我市违法开采随意排放地热水行为,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特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禁止在中心城区擅自开凿新的地热井。
二、中心城区已有地热井,要按照市政府核准的关停方案,于2018年11月底前全部关闭取缔。
三、市水务、国土等相关部门对已关停的地热井要严格监督管理,防止重新使用造成污染。
运城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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